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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02 16:47
******管理局向我局申请办理 108国道**段改造提升工****泵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将拟选址方案予以公示。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汾河以南,规****处理厂以北,东环路(**线)以东,占地约0.2892公顷(4.34亩)。
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2024年8月2日 8月15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选址方案有不同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2******局53号窗口
联系电话:0359-****060
电子邮箱:****@163.com
附图: ****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