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双凤四路、智星三路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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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
一、答疑文件
问题1:招标文件P219中“1.1.4.4 缺陷责任期:24个月。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是:自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起计算;而P265中“15.2.1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缺陷责任期是: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请明确具体以哪个日期起算。
回复:以“15.2.1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P226页:“承包人应熟悉和遵守环境保护法,并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承包人除应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外,****政府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渣土外运、施工噪音管理、施工占道等手续并承担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时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有序。”其中的施工占道的费用在**区有没有,如有此金额应该会比较大,也不应该属于施工费用,招标控制价中也未包含,故请招标人删除施工占道的费用内容,或者明确仅为临时设施等需要,承包人自行占用红线外道路的施工占道手续及费用。
回复: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清单说明4.22第一条:投标人应按清单中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格式填报材料(不含税)投标单价。本工程的招标清单中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给出了招标清单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各投标单位按自己的理解组价,材料不可能和招标人的完全一样,故请招标人明确此条款不作为废标条款,材料名称规格型无需和招标人的完全一致。
回复:对《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给出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不作评审要求,且不属于废标评审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