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县环保新材料产业园一期、二期、三期EPC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文件的有关补遗,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关于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2)业绩: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①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四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以后。
②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四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以后。
现修改为:
1.投标人要求
(2)业绩: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①或②和③的组合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①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中包含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5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和投资金额 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四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时间须在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
②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5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四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时间须在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
③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 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四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时间须在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
二、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中投标人资信业绩:
| 投标人资信业绩 |
1、企业业绩:满足招标公告企业业绩要求的基础上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一个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企业业绩加 5分,本项最高得 10分; 2、企业信誉: (1)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明载明的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市级先进监理企业或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称号荣誉的一次得 3分,最高得6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先进监理企业或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称号荣誉的一次得 4分,最高得8分;此项满分 8 分(仅按最高荣誉计取两次得分,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扫描件) (2)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明载明的落款时间为准),企业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市级优质工程奖奖项的的得 3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奖项的一个得4分;此项满分8分(仅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扫描件)。 |
(26分) |
现修改为:
| 投标人资信业绩 |
1、企业业绩:满足招标公告企业业绩要求得基本分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企业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企业信誉: (1)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明载明的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市级先进监理企业或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称号荣誉的一次得 3分,最高得6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先进监理企业或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称号荣誉的一次得 4分,最高得8分;此项满分 8 分(仅按最高荣誉计取两次得分,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扫描件) (2)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明载明的落款时间为准),企业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市级优质工程奖奖项的的得 3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奖项的一个得4分;此项满分8分(仅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扫描件)。 |
(26分) |
三、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中信用评审:
| 信用评审 |
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是 |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标书代写 (1)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2)扣分以《**市公共**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蚌公资〔2023〕27号)认定标准记录为准。原根据《**市公共**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进行扣分,仍在披露期且市场主体未完成记分调整申请并经监管部门审批的,扣分以蚌公资〔2021〕76号文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市及其所辖县****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说明:由招标人按照《**市公共**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蚌公资〔2023〕27号)第十二条自主选择使用。如不使用请删除本栏内容) |
现修改为:
| 信用评审 |
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是 |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标书代写 (1)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2)扣分以《**市公共**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蚌公资〔2023〕27号)认定标准记录为准。原根据《**市公共**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进行扣分,仍在披露期且市场主体未完成记分调整申请并经监管部门审批的,扣分以蚌公资〔2021〕76号文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市及其所辖县****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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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志成建设****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