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镇《****政府****粮食局火田镇旧粮站店面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请示》(云火政〔2024〕21号)收悉。根据自然**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2024年6月7日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镇的请示意见,同意将火****粮食局火田镇旧粮站店面及办公楼地块,宗地建设面积为1046平方米(具体见用地界址图),作为你镇公共财产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局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相关规定予以办理用地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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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