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道整治工程于2024年7月30日开标,28家投标单位因暂列金额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后经复议国开投****公司提供的社保与招标文件不符,资格审查不通过。因本项目有效标书少于三家,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