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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3MB0T17693L | 建设单位法人:旦增赤列 |
| 旦增赤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西路18号 |
| **市江****水厂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10-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重孜乡 |
| 经度:89.****7676 纬度: 29.****2578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02 |
| 日行审服环评〔2022〕7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2-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 |
| 13.4 | 运营单位名称:**县吉****公司****公司 |
| ****0222MACMU7M44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森翔****公司 |
| ****0195MAB05B178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91MA6T173J37 | 竣工时间:2023-07-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6-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622CzyX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市**县重孜乡,属**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临时工程。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5万元,占总投资的1.43%。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市**县重孜乡,属**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临时工程。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0万元,占总投资的1.49%。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选取的水源(地下水)水质较好,地下水水量充足,根据监测结果,水源水质可以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相关标准要求,水质较好。根据设计方案,****水厂运营期仅对抽取水源进行简单过滤+消毒处理即可,无需其他处理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咨询建设单位及实际调查,本项目施工期早已结束,施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已按照环评要求处置,项目内无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根据走访周边居民,项目施工期未接到周边居民投诉。营运期工艺及产污位置和环评阶段保持一致,未发生变更。****水厂及管道等构筑物沿线具有村路、公路相通,因此,施工期未设置施工便道。根据现场踏勘,未发现设置的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牌,且根据查阅相关资料及咨询相关主管部门,**市江****水厂水源地工程未实施,水源地划分的工作正在开展。验收要求:本项目需要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科学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并严格依法依规管理,确保饮水安全;根据《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本项目供水规模为1300m3/d,供给**县重孜乡范围内农村居民用水,属于该指导意见范围内,根据该指导意见,地下水型保护区,****中心,径向距离不小于30m。因此,本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中心30m为半径的范围(该范围为本次评价建议范围。最终确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由其所****人民政府提出划分方案,****政府****人民政府批准)。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取水井周边30m范围内均为耕地,无居民住宅、工业企业等容易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建设项目,水源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求进行管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设有一台100KW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备用电源,发电机房单独设置(位于管理用房内),柴油发电机采用含硫量小于0.5%的柴油作燃料,且区域的供电比较正常,因此备用发电机的启用次数不多,仅作备用,当启用时,产生的燃油废气通过专用的排烟管道排出户外,对环境影响小。 员工生活污水采用防渗化粪池简单处理,定期清运用于周边草地施肥,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输水水泵产生的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水泵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控制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备维修不在厂内进行,外委至维修点进行维修,故不产生维修废物; 本项目原水消毒前采用过滤网进行简单过滤,会产生少量泥沙及废弃过滤网,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泥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过滤网由供货厂家回收; 厂内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于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置有柴油发电机一台,柴油发电机已设置专门的排烟管道通至房外,排放高度约4m,柴油发电机的四周已设置有围堰,柴油发电机房已进行混凝土防渗。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域设置有一座地埋式的化粪池,生活污水定期委托专人清掏后用于周边林草地施肥,不外排。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输水水泵等各类产噪设备均设置于房内,经过厂房隔声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根据现场踏勘及咨询业主,项目厂区内无维修车间,项目设备的维修为委外维修,无维修固废产生;项目消毒过程中采用的过滤网由厂家定期进行更换,更换的废弃过滤网由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泥沙(目前项目运行时间较短,暂未产生泥沙)清掏后同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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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无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于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置有柴油发电机一台,柴油发电机已设置专门的排烟管道通至房外,排放高度约4m,柴油发电机的四周已设置有围堰,柴油发电机房已进行混凝土防渗。 | 无 |
| 1 | 建筑物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输水水泵等各类产噪设备均设置于房内,经过厂房隔声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小。项目监测时为正常生产,未使用备用的柴油发电机,非正常工况下,启用备用的柴油发电机会使项目厂界噪声暂时性超标,项目已将发电机设置于发电机房内,经过墙体的阻隔及围墙隔声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 1 | 加强固体废物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施工废料等建筑垃圾随时分类、收集、回收、处置:石料、砂、废混凝土土块等集中收集运至低洼处回填,弃土用于修路,临时堆放场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回填时先回填深层土,再回填表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设备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运营期更换的过滤网由供货厂家回收,重点对柴油发电机房进行重点防渗措施,防范发生泄漏导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 | 根据咨询建设单位及实际调查,项目施工前对已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水厂绿化占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洒水养护及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剥离的表土已回覆至绿化工程区,并进行了播撒草籽,目前植被恢复现状较好。根据实际调查,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现场无遗留生活垃圾。施工期时已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环卫局渣土办批准后的堆放场堆放。 |
| 1 | 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合理划定施工红线,规范施工人员和车辆进出道路,保护好工程区及其周围区域内的植被,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水保措施,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临时设施,平整土地,回填表土,播撒草籽,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加大对施工人员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施工车辆随意越界行驶、随意乱丢乱弃和非法捕猎行为。运营期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实行雨污分流,规范划定水源保护区、落实保护措施。 | 根据现场调查及资料,项目施工前对已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水厂绿化占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洒水养护及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剥离的表土已回覆至绿化工程区,并进行了播撒草籽,目前植被恢复现状较好。项目施工期严格在红线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和迹地恢复;所需砂石料均外购,工程未设取料场;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情况;项目现场已进行了植被恢复,现状植被恢复状况良好。项目运营期已对柴油发电机房进行防渗,厂区内已建设排水沟,雨污分流,据现场踏勘,未发现设置的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牌,且根据查阅相关资料及咨询相关主管部门,**市江****水厂水源地工程未实施,水源地划分的工作正在开展。现场踏勘无遗留的环境影响问题存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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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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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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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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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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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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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