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市工信局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工作全过程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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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14:5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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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8月13日 15: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9-****139/138****567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天都大道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女士 0559-****4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 0559-****139/138****5672 | ||
项目概况
2024年市工信局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工作全过程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市工信局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工作全过程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市工信局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工作全过程综合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行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工作全过程综合服务,并出成果文件,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地址:**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 财政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市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①各供应商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承诺报价。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联系电话:0559-****455)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天都大道1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 0559-****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陈工 0559-****139/138****5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59-****139/138****5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