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4-08-02 21:57: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达道院区血培养仪、精密天平、冷冻离心机等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46.6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6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600
| 采购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血培养仪 |
1 |
80000 |
台 |
工业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25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2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50
| 采购 包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2 |
2-1 |
精密天平 |
1 |
39500 |
台 |
工业 |
否 |
| 2-2 |
电子分析天平 |
1 |
13000 |
台 |
工业 |
否 |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9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9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580
| 采购 包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价金额(元)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3 |
3-1 |
台式大容量水平冷冻离心机 |
2 |
48000 |
96000 |
台 |
工业 |
否 |
| 3-2 |
微量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
2 |
24500 |
49000 |
台 |
工业 |
否 |
|
| 3-3 |
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
1 |
34000 |
34000 |
台 |
工业 |
否 |
采购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3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3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260
| 采购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4 |
组织匀浆仪(冷冻研磨仪) |
1 |
63000 |
台 |
工业 |
否 |
采购包5: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2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2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840
| 采购 包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价金额(元)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5 |
5-1 |
液氮罐 |
4 |
15500 |
62000 |
个 |
工业 |
否 |
| 5-2 |
液氮罐 |
1 |
30000 |
30000 |
个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合同履约事项完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3、4、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2、3、5: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标准 根据榕财采[2021]52****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采购包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标准 根据榕财采[2021]52****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七章投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的 标的名称【组织匀浆仪(冷冻研磨仪)】 、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 标的名称 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或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官网(http://www.****.com/)注册,线上报名获取文件。
方式:进入****官网(http://www.****.com/)注册,线上报名获取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以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2、
|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银行**华林支行 |
| 银行账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
| 特别提示 |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方式:施小姐 0591-****6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式:邓林欢、林榕华、马光锦 0591-****9352、****93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林欢、林榕华、马光锦
电 话: 0591-****9352、****9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