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通 知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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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24-2025 学年必修课教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和贵单位于2024年7月29日提交的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贵单位为上述项目的中标人,主要中标条件如下:
| 中标内容 | **** 2024-2025 学年必修课教材采购项目 |
| 中标金额 (折扣率) | 码洋价基础上的折扣率 78% |
请贵单位在接到本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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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
| 代理机构:**** | |
| 地 址:**市**区南口镇南雁路4号 | 地 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C座二层 |
| 电 话:010-****7155 | 电 话:010-****2950 |
结果告知函
**百****公司:
根据**** 2024-2025 学年必修课教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和贵单位于2024年7月29日提交的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为上述项目的中标人,贵公司未能在上述项目中中标。
贵单位综合评分 93.80 ,排名为 2 。
****公司对招标工作的支持,希望能在以后的招标工作中继续保持**。请贵公司在接到本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
2024年7月31日
| 采购单位:**** | 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区南口镇南雁路4号 | 地 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C座二层 |
| 电 话:010-****7155 | 电 话:010-****2950 |
结果告知函
******公司:
根据**** 2024-2025 学年必修课教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和贵单位于2024年7月29日提交的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为上述项目的中标人,贵公司未能在上述项目中中标。
贵单位综合评分 87.55 ,排名为 3 。
****公司对招标工作的支持,希望能在以后的招标工作中继续保持**。请贵公司在接到本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
2024年7月31日
| 采购单位:**** | 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区南口镇南雁路4号 | 地 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C座二层 |
| 电 话:010-****7155 | 电 话:010-****2950 |
结果告知函
******公司:
根据**** 2024-2025 学年必修课教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和贵单位于2024年7月29日提交的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为上述项目的中标人,贵公司未能在上述项目中中标。
贵单位综合评分 85.55 ,排名为 4 。
****公司对招标工作的支持,希望能在以后的招标工作中继续保持**。请贵公司在接到本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
2024年7月31日
| 采购单位:**** | 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区南口镇南雁路4号 | 地 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C座二层 |
| 电 话:010-****7155 | 电 话:010-****2950 |
结果告知函
**京源****公司:
根据**** 2024-2025 学年必修课教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和贵单位于2024年7月29日提交的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为上述项目的中标人,贵公司未能在上述项目中中标。
贵单位综合评分 82.15 ,排名为 5 。
****公司对招标工作的支持,希望能在以后的招标工作中继续保持**。请贵公司在接到本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
2024年7月31日
| 采购单位:**** | 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区南口镇南雁路4号 | 地 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C座二层 |
| 电 话:010-****7155 | 电 话:010-****2950 |
结果告知函
首****公司:
根据**** 2024-2025 学年必修课教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和贵单位于2024年7月29日提交的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为上述项目的中标人,贵公司未能在上述项目中中标。
贵公司**首****公司的投标报价出现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第18 页22.3项其他投标无效情形(5)规定,属于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故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予以废标。
****公司对招标工作的支持,希望能在以后的招标工作中继续保持**。请贵公司在接到本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
2024年7月31日
| 采购单位:**** | 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区南口镇南雁路4号 | 地 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C座二层 |
| 电 话:010-****7155 | 电 话:010-****2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