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事务所的公告
****事务所:
2023年7月5日,****法院根据**省******公司的
申请,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为保障破产清算程序的
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
定,指定******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提高破产清算程序的效率,充分对****的资产与财务
状况进行清算,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
法》(下称“《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
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拟通
过公开选****事务所对****破产清算一案提供
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概况
经管理人初步查询,****于2018年5月24日成立,登记机
关****管理局,注册资本20574.71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镁合金新
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镁合金产业园的开发与运营;机械设备的研究与销售;
各种金属板带材的开发与销售;机动车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有色金属、有
色金属装备的生产、研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股东为**兴银叁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范传伟、**新****公司和王奥杰,其中**兴银叁号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占股2.7933%,范传伟占股46.2067%,**新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占股5.4679%,王奥杰占股45.5321%。
二、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的税务处理;
2.****注销后的相关会计工作;
3.制作****破产清算期间的规范会计账册;
4.管理人认为应当纳入服务范围的其他工作;
5.其他需要出具的报告、说明(如有)。
三、选聘条件
(一)参选机构必须为独立承担****事务所或会计机构,具备执
业资格;
(二)参选机构及其拟指派人员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参选机构需有较丰富的办理或参与破产案件的经验;
(四)参选机构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五)参选机构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本案会计机构的
情形,与****不存在利害关系。参选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
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不得或不宜参选: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系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
顾问、法律顾问;
5.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行政处罚,****法院列入失信
人名单;
2024/8/3 下午10:57 ****管理****事务所的公告
https://pccz.****.cn/pcajxxw/pcgg/ggxq?id=19EF9596CE07AD14F****72352E43BC0 2/2
6.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六)参选机构应独立完成会计工作,不得将会计工作再委托。
四、参与方需提交的资料
(一)参选机构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拟派驻评估师名单及简历等;
(二)报价单,报价口径为包干价(币种:人民币),即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相
关费用(含增值税、其他附加税等杂项支出及交通差旅费用),报价不得高于
¥20000,(大写:贰万元人民币);
(三)工作方案,包括总体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和工作时间等;
(四)业绩清单及重点情况介绍(包括近三年的有关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和
解、强制清算方面的评估业绩);
(五)参选机构出具书面承诺书,认可本公告内容且与**中太镁业科技有限
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
无重大违法记录、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
(六)参选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内容。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上午12时;标书代写
(二)报名地点:**回族自治区银****中心23楼;联系人:徐
淼153****0567。
****管理人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