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发改资〔2024〕67号
****关于鹤****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执法局:
报来《关于申报鹤****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鹤****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址:**市桃****填埋场。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采用“水平阻隔+垂直阻隔+抽出处理+可渗透反应墙”修复技术体系,实施水平阻隔工程、垂直阻隔工程、抽出处理工程、可渗透反应墙工程、地下水监测井工程、智能监管与调控工程,对鹤****填埋场地下水污染进行风险管控与修复。修复后,实现填埋场下游地下水氨氮、耗氧量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722.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81.6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45.04万元(其中:勘察费63.63万元、设计费103.80万元、监理费78.10万元、其他建设费用199.51万元),预备费95.45万元。
四、项目由******执法局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12月至2026年11月。
六、项目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耗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等,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见附件)。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实施。请你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如对批复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三届(123)之一);******局《关于对〈关于实施鹤****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项目的请示〉意见的复函》;《市财政局关于〈关于征求《关于实施鹤****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项目的请示》意见的函〉的答复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意见。
此复。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
2024年8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环境局**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