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968109A | 建设单位法人:李泽林 |
| 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宾馆 |
| **三月街风情度假小镇[二期(二批次已建部分)]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 建设地点: | **省****市 ******市 **镇三月街场以西 |
| 经度:100.1431 纬度: 25.69298 | ****机关:**省级旅游度假区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6-17 |
| 区建环专〔2018〕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582.66 |
| 235.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968109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云****公司 |
| ****2901MA6KCYN19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2900MA6PEE873U | 竣工时间:2024-04-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08eji5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9221.97㎡,总建筑面积111769.62㎡,其中二批次建筑面积49879.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合院、洋房、物业用房以及道路、绿化、停车位、公共服务设施等附属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范围为本项目二期(二批次已建部分),二批次已建部分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0458.78㎡。总建筑面积为42515㎡,地下室车库及其他用房面积15742㎡。建筑占地面积10186㎡,总计容建筑面积26773㎡,总绿地面积10670㎡,容积率0.88,建筑密度33.4%,绿地率35%。停车位214个,地上停车位122个,地下车位92个。本次验收地块总户数133户,因目前未交房,暂无住户入住。二批次未建部分总占地面积约30440㎡,总建筑面积约21046㎡,****部队弹药库,从2021年3月15日起停止进行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
| 本项目为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二期(二批次已建部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绿地率达35%,绿地面积41696.32m2,因地制宜地对区内各类绿地进行空间布局,合理安排。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区在每套合院楼下设置化粪池,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进行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项目区设置化粪池(总容积不小于265m3)。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处理站(根据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资料,规划一期、****处理站,拟建处理规模为30m3/h、720m3/d。根据现场调查踏勘,中水处理站现处于建设阶段,实际建设规模为550m3/d)中水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剩余部分排入苍山大道下市政污水管网中。在项目区内合理布置垃圾桶对项目区垃圾进行收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二期(二批次已建部分)绿地率达35%,绿地面积10670m2。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区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一二批次共用的1座75m3的化粪池)。****处理站及配套设施,中水处理站规模为550m3/d,中水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剩余部分排入苍山大道下市政污水管网中。本次验收地块内合理布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沃****公司委托清运处置。 |
| 本次验收范围为二期(二批次已建部分),化粪池总容积较环评设计阶段减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一批次排入此化粪池中的户数约60户,满入住率约180人,目前入住率约10%;二批次已建部分排入此化粪池中的户数为133户,满入住率约399人,目前尚未入住。生活污水按100L/人﹒日产生量计,该化粪池日最大接纳废水量约57.9m3<75m3,可以满足容纳生活污水12-24小时的产生量。二期二批次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建设完成后配套建设的化粪池总容积将不低于265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区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一二批次共用的1座75m3的化粪池);****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处理站规模为550m3/d | 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绿化标准限值要求,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标准 | 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室外污水管网汇集排入化粪池(一二批次共用的1座75m3的化粪池)作预处理后,****处理站(550m3/d)进行处理,经提升泵(提升泵流量扬程满足二期绿化浇洒要求)提升后回用于一期和二期绿化浇洒,剩余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处理厂处理。 |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小区内居民住户、民宿流动人员、物管工作人员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现阶段本次验收地块尚未交房,暂无住户入住,尚无废水产生,暂不能开展生活污水排放进出口水质检测工作。本次验收地块内产生的废水与2023年9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二期一批次地块类似,类比二期****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的进出口水质监测数据,中水处理站出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GB383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本次验收地块内设置122个生态停车位、绿化带吸收、自然通风、合理布置垃圾桶 | 无 | 本次验收地块内共设置停车位214个(其中122个地上生态停车位,地下停车位92个),地下车库内设置有换气风机,定时换气,将汽车尾气引至地面排放。小区内排至地面的汽车尾气通过绿化带吸收、自然通风及怠速及慢速能有效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轻。 本次验收地块内住户厨房采用主要采用电、液化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能源,各住户厨房内的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抽排到各住宅建筑内所设置的内置烟道,最终于各住宅建筑物的楼顶排放。 本次验收地块与一期共用一座550m3/d中水处理系统,位于一期项目区内。本次验收地块内建成1座75m3化粪池(一、二批次共用)。中水处理站、垃圾收集点及化粪池均会产生少量无组织臭气。本次验收地块内合理布置垃圾桶,****公司安排委托清运,地块内化粪池定期进行巡视巡查,同时在垃圾收集点及化粪池周围设置绿化带对臭气进行吸收。 | 无 |
| 1 | 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绿化降噪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 本次验收地块进出汽车噪声影响区域主要在项目入口附近区域。由于进出汽车为非稳态源,噪声源强较小,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因此,在采取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绿化遮挡等措施进出车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小区内居民造成的影响较小。 本次验收地块与一期共用1****处理站,设置于一期项目东侧绿化带下。供水系统的水泵、地下停车场通风风机等产噪设备均布置于地下封闭空间内且设置有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及小区内居民造成的影响较小。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环境噪声昼间为47.4-52.8dB(A),夜间为38.4-43.2dB(A),均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连续两天的监测结果表明,本次验收地块内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建设、运行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中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建设、运行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中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1 | 加强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应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应做好绿化工作,绿化应采用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的方式,增加以乔木为主的集中绿地,辅以灌木和草坪,增强区域内的景观效果,项目建设的规模、体量、高度色彩及风格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与《**洱海海西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相符合。 | 加强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应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应做好绿化工作,绿化应采用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的方式,增加以乔木为主的集中绿地,辅以灌木和草坪,增强区域内的景观效果,项目建设的规模、体量、高度色彩及风格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与《**洱海海西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相符合。 |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处理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二期(二批次已建部分)水箱、中水处理站均依托一期已建设施,中水处理站规模为550m3/d。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