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以下1家企业符合医疗器械许可住所、经营场所变更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851-****3615****监察室)
0851-****2721(医疗器械监管科)
| 企业名称 |
经营方式 |
变更内容 |
许可证号 |
| 安****公司 |
零售 |
企业负责人由“刘奎兵”变更为“陈彩” |
黔安市监械经营许****0002号 |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