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部经开区钠离子电池综合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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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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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开发区****管理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404-511715-04-01-376240】FGQB-00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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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经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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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占地面积约108667.21m2(约163亩),**总建筑面积130000.00㎡,其中:厂房 130000.00平方米(计容面积250000.00平方米,根据自然**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通知,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220KV变电站1座、PACK****基地储能电,配电线路、智能电网管理系统、停车位以及相关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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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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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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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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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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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8-06 00:00至2024-08-08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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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8-06 00:00至2024-08-08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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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至少具有 3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4人;人员均须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所有人员提供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从业资格查询截图。3、提供时间在比选公告发布后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无不良行为。4、申请人业绩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和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比选公告、比选结果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5、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且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6、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后下浮20%收费计取,由中标人支付。7、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应根据上述所列资格要求、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企业项目信息及证明材料要求、服务要求认真准备资料,编制目录、页码,整理形成一份完整比选材料,比选材料目录、内容、页码混乱的将不予认可;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163.com 以便比选人比选参考,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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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任老师 |
联系电话 |
0818-****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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