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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6MAC62HN24L | 建设单位法人:赵正斌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冷水镇神下村七组****公司厂区内 |
| **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冷水镇神下村七组****公司厂区内 |
| 经度:112.07994 纬度: 25.5660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23 |
| 宁环评〔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6-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6MAC62HN24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26MAC62HN24L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公司 |
| 914********244213G,****0106MA38PQG09W | 竣工时间:2024-04-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7-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一期)验收公示 http://www.****.com/forum.php?mod=viewthread tid=****442 fromuid=466796 |
| 依托****公司一条5000t/d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项目在依托工程****公司厂区内,不新增占地,占地面积约6850m2。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在总降压站西侧空地**1#固废车间(建筑面积约400m2) 及配套设施设备,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固态废物储存、预处理、输送;在窑尾、生料磨北侧空地**2#固废车间(建筑面积约2100m2) 及配套设施设备,用于替代燃料中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木制品、废纸、废塑料制品、废复合包装、植物残渣、粮食及食品加工废物、其他食品加工废物、中药残渣、RDF等的储存、预处理、输送(RDF不在厂区储存,由集装箱车运至预处理系统卸料即运即烧);二期建设内容为在原煤均化堆场西侧**3#固废车间(建筑面积约1050m2) 及配套设施设备,用于替代燃料中生物质燃料预处理、输送;对原煤均化堆场进行隔断将其改造为生物质燃料堆场(建筑面积约3300m2), 主要用于替代燃料中生物质燃料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依托****公司一条5000t/d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项目在依托工程****公司厂区内,不新增占地,占地面积约6850m2。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在总降压站西侧空地**1#固废车间(建筑面积约400m2) 及配套设施设备,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固态废物储存、预处理、输送;在窑尾、生料磨北侧空地**2#固废车间(建筑面积约2100m2) 及配套设施设备,用于替代燃料中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木制品、废纸、废塑料制品、废复合包装、植物残渣、粮食及食品加工废物、其他食品加工废物、中药残渣、RDF等的储存、预处理、输送(RDF不在厂区储存,由集装箱车运至预处理系统卸料即运即烧)。二期内容暂未建设 |
| 项目为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二期内容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投运后可协同处置20万t/a一般工业固废。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完工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规模为17万t/a。 |
| 项目分期建设,二期3万t/a项目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固态废物: 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固态废物贮存在1#固废车间,贮存的固 态废物均无异味,同时控制其含水率低于 30% 。 投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固态废物经铲车投料至进料口,投料过程会产生粉尘。在进料口设集气罩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均化、输送:固态废物均化后由皮带输送至生料磨。均化、输送过程均为密闭。 ②替代燃料 贮存:替代燃料中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木制品、废纸、废橡胶制品、废塑料制品、废复合包装、植物残渣、粮食及食品加工废物、其他食品加工废物、中药残渣贮存在2#固废车间,同时控制其含水率低于 10%,(RDF不在厂区储存,由集装箱车运至2#固废车间预处理系统卸料即运即烧)。 投料:替代燃料经铲车投料至进料口,投料过程会产生粉尘。 破碎、输送:替代燃料经输送皮带输送至破碎机进行一次破碎,将物料破碎至150mm以下,再通过皮带输送至破碎机进行二次破碎,将物料破碎至60mm以下,破碎过程会产生粉尘。破碎后的物料同粒径较小不需要破碎的物料一并输送至分解炉。输送过程为密闭。 在投料口、破碎机、转运皮带位置分别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鼓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①固态废物: 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固态废物贮存在1#固废车间,贮存的固 态废物均无异味,同时控制其含水率低于 30% 。 投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固态废物经铲车投料至进料口,投料过程会产生粉尘。在进料口设集气罩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均化、输送:固态废物均化后由皮带输送至生料磨。均化、输送过程均为密闭。 ②替代燃料 贮存:替代燃料中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木制品、废纸、废橡胶制品、废塑料制品、废复合包装、植物残渣、粮食及食品加工废物、其他食品加工废物、中药残渣贮存在2#固废车间,同时控制其含水率低于 10%,(RDF不在厂区储存,由集装箱车运至2#固废车间预处理系统卸料即运即烧)。 投料:替代燃料经铲车投料至进料口,投料过程会产生粉尘。 破碎、输送:替代燃料经输送皮带输送至破碎机进行一次破碎,将物料破碎至150mm以下,再通过皮带输送至破碎机进行二次破碎,将物料破碎至60mm以下,破碎过程会产生粉尘。破碎后的物料同粒径较小不需要破碎的物料一并输送至分解炉。输送过程为密闭。 在投料口、破碎机、转运皮带位置分别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鼓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相关政策要求。所选用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要求,禁止选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因安全问题引发次生环境问题。禁止处置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产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662-2013)相关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事故情况下收集的渗滤液全部通过水泵抽至现有项目事故应急池,再泵入分解炉作为补充水,不外排。 (三)废气污染防治。严格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窑尾废气、固废车间投料、破碎颗粒物须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固废车间投料、破碎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窑尾废气中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窑尾烟气在线监控装置须稳定运行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调整车间内平面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合理安排各类机械、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工作时间。 (五)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固废车间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项目所选用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要求,未选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已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已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2-95)的规定,设置国家环保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项目处置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不涉及处置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 相关要求。 二、项目员工由厂区现有员工调配, 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事故情况下废水依托红狮水泥废水收集设施。 三、按环评及批复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经检测,固废车间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窑尾污染因子达到《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 表1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窑尾烟气在线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并稳定运行。 四、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调整车间内平面布局,并采取消声、 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合理安排各类机械、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工作时间。 五、已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固废主车间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相关要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红狮水泥危废间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2#固废车间环保设施袋式除尘器变更为鼓式除尘器。经分析论证结合验收监测数据,并对设备参数及处理效率比较,袋式除尘器和鼓式除尘器除尘效果基本等效,此项环保设施不存在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六)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危害。科学布设预警设施、事故应急设施,配套拦污、切换等处理设施,防止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排放。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 (七)维护社会稳定。要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相关要求,做好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要加强对项目附近环境敏感点的环境保护,处理好与周边的关系,防止因环保诉求而引发矛盾,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 实际建设情况:六、已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及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事故应急设施依托红狮水泥,防止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排放。公司有严格的操作制度,健全的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环保规章制度。已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有足够的备用件,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运行。 七、已加强对项目附近环境敏感点的环境保护,处理好与周边的关系,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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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固废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 2特别排放限值 | 1#固废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手工监测 | |
| 2 | 2#固废车间:集气罩+鼓式除尘器+15m排气筒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 2特别排放限值 | 2#固废车间:集气罩+鼓式除尘器+15m排气筒 | 手工监测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调整车间内平面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调整车间内平面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 | 手工监测 |
| 1 |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固废车间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相关要求 | 已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固废主车间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相关要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红狮水泥危废间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依托****公司一条5000t/d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公司一条5500t/d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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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危害。科学布设预警设施、事故应急设施,配套拦污、切换等处理设施,防止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排放。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及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事故应急设施依托红狮水泥,防止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排放。公司有严格的操作制度,健全的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环保规章制度。已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有足够的备用件,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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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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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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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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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社会稳定。要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相关要求,做好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要加强对项目附近环境敏感点的环境保护,处理好与周边的关系,防止因环保诉求而引发矛盾,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加强对项目附近环境敏感点的环境保护,处理好与周边的关系,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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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