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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5MA3ABYXQ7E | 建设单位法人:汪明义 |
| 万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管理局罗亭镇上游路266号 |
| 年产6000万件包装新材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6-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工业园(控规C-1-105地块局部) |
| 经度:115.****62778 纬度: 28.****58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03 |
| 洪环环评〔2022〕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5MA3ABYXQ7E001W |
| 2024-06-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5MA3ABYXQ7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428600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1MA39RLF51F | 竣工时间:2024-01-11 |
| 2024-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06 |
| 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项目位于****工业园控规c-1-05地块局部(东经115度47分33.226秒,北纬28/度54分2.732秒),用地面积20000.4平方米,为**性质,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6000万件包装新材料。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000万件包装新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体生产工艺描述如下: 1、PET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自动上料: 项目以99%的聚酯切片PET为主要原料与1%的色母(注:色母视产品情况需要来添加,有时候不需要添加)一起进行拌和均匀,而后由吸料机吸入注塑机。聚酯切片原辅材料颗粒大小约为4×5×2mm,混合过程中基本不产生粉尘。 (2)注塑: 注塑机料筒采用电加热约240-260℃,将混合料融化后注塑成瓶胚形状,然后由循环冷却水通过模具间接冷却脱模。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6m高2#排气筒排放。 (3)吹瓶、检验、入库: 将瓶胚放置于吹瓶机模具中,通过红外线高温灯管照射,加热至50-100℃左右,使瓶胚的胚体部分受热软化,然后在瓶胚内通入压缩空气,使胚体吹胀而紧贴在模具内壁上,循环冷却水通过模具间接冷却脱模,即得各种中空PET瓶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吹瓶过程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6m高2#排气筒排放;检验过程有少量不合格品,将不合格品投入破碎机中破碎,破碎后的物料返回拌料机混料回用。破碎工序在破碎机内密闭进行,破碎过程中基本不产生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可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PE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配料: 以聚乙烯PE为主要原料与色母一起投入拌料机搅拌均匀,而后由吸料机吸入挤吹机。混合过程中基本不产生粉尘。 (2)挤吹、检验、入库: 挤吹机采用电加热约180-210℃,将混合料融化挤出至吹胀紧贴在模具内壁上,采用循环冷却水通过模具间接冷却脱模,即得一定形状的中空PE瓶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挤吹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6m高1#排气筒排放;检验过程有少量不合格品,将不合格品投入到破碎机中破碎,破碎后的物料返回拌料机混料回用。破碎工序在破碎机内密闭进行,破碎过程中基本不产生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可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PP瓶盖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配料: 以聚丙烯PP为主要原料与色母一起投入拌料机搅拌和均匀,而后由吸料机吸入注塑机。混合过程中基本不产生粉尘。 (2)注塑、检验、入库: 注塑机采用电加热约180-210℃,将混合料融化后注塑成盖子形状。采用循环冷却水通过模具间接冷却脱模,即得一定形状的PP瓶盖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注塑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和少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6m高2#排气筒排放;检验过程有少量不合格品,将不合格品投入破碎机中破碎,破碎后的物料返回拌料机混料回用。破碎工序在破碎机内密闭进行,破碎过程中基本不产生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可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大气 有组织废气1#厂房PE生产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26m高1#排气筒排放;2#厂房PET、PP生产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6m高2#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后引至屋顶排放。 二、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 三、噪声 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四、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清运;PET瓶、PE瓶、PP瓶盖不合格品进行破碎回用;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由原料供应商回收;不合格瓶盖垫片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废活性炭和废机油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厂房有组织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排放,其他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有组织废气由原来二级活性碳吸附变为UV光解+活性炭吸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以下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化学需氧量≤0.092t/a,氨氮≤0.012t/a。 三、项目运营和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其他环保要求 (一)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本批复仅限《报告表》所涉内容,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要求。****执法大队、****环境局加强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五、地下水、土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的规定,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防渗等措施后,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可不开展地下水、土壤质量现状调查。 六、其他环保措施 1、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按规定设置了规范化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了相应的标识牌。. 项目废水经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接管处理后外排,项目运行总量为CODcr:0.222t/a,NH3-N:0.031t/a,小于环评批复中总量,因此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日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并建立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未出现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的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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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222 | 0 | 0 | 0 | 0.222 | 0.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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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水总排口 | ****处理厂接管要求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达标 |
| 1 | 1#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达标 | |
| 2 | 2#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达标 | |
| 3 | 3#排气筒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达标 |
| 1 | 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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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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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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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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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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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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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