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审批
湖南-株洲-芦淞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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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董家塅街道幸福路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董家塅街道幸福路,占地面积668m2,总建筑面积3310m2,一栋5层综合大楼,设置床位21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影响

1、水环境:综合医疗废水一并排入“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站(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二氧化氯))处理后由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枫溪港,汇入湘江。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总磷、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标准)。

2、大气环境: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煎药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医疗废气、食堂油烟。医院中医科涉及少量中药的煎煮,医院严格控制煎药时间段,并定时对中药煎煮区进行消毒和强制通风,呈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式地埋结构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恶臭呈无组织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医院封闭房间,加强清洁及消毒;食堂油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经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经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食堂油烟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和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包括职工及病人生活噪声;设备噪声主要为中央空调运行噪声;交通噪声主要为出入本项目附近的车辆行驶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距离衰减和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中药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中药渣经集中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一般性废包装材料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公司处理;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即清即运,不在场内贮存。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初审: 向芳 复审: 潘志飞 终审: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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