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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中心项目施工 / 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修改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调整,具体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变更修改为“满足招标公告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得3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修改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得2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修改为“1、资质条件:满足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得2.5分。2、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得1.5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其他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招标人:****
2024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