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和《****办公厅****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和运营企业绩效评价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所属目录: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三级目录为评估和评价服务,目录代码为B0702。
二、预算资金:55万元。
三、资金来源:****部门预算资金。
四、购买主体:****。
五、工作内容
****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和《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对**市已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线路(1、2号线首期和1号线支线、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工作。
(二)根据《**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和《**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集团的运营服务进行绩效评价,****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对运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业绩考核等提供参考依据。
六、承接标准
本项目承接主体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必需的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承接前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近3年(2021年至今)开展过类似项目服务质量评价和绩效评价两项业务,能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一)由第三方机构提出评价意见并形成《**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报告(2024年度)》,以便****按时限要求将评价工作开展****运输部;
(二)由第三方机构提出评价意见并形成《**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报告(2024年度)》,以便********人民政府。
八、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九、购买方式:本项目拟由****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制度,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咨询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