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镇2024****基地基础设施管护与提升项目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县**镇2024****基地基础设施管护与提升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
原:“2.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250万元;”
现调整为:“2.2 工程规模:****4098元;”
2、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
原:“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小型取水坎2座,农渠24条长6905m,灌排渠37条长14627m,原渠修复10条长4911m,排水沟8条长3278m及渠系建筑物;改建生产路21条7359m及道路附属设施;**防冲护岸10条1701m,项目标志牌1座;购置安装杀虫灯143套。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现调整为:“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小型取水坎2座,农渠24条长6905m,灌排渠37条长14627m,原渠修复10条长4911m,排水沟8条长3278m及渠系建筑物;改建生产路21条7359m及道路附属设施;**防冲护岸10条1701m,项目标志牌1座。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3、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
原:“
| 1.3.1 |
本次招标范围 |
”
现调整为:“
| 1.3.1 |
本次招标范围 |
**小型取水坎2座,农渠24条长6905m,灌排渠37条长14627m,原渠修复10条长4911m,排水沟8条长3278m及渠系建筑物;改建生产路21条7359m及道路附属设施;**防冲护岸10条1701m,项目标志牌1座。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
注: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