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涉案手机电子数据恢复提取鉴定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 14:37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清春、曾丽辉、安结 | ||
| 总成交金额 | ¥13.425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莹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306、****3307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蕉**闽东西路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傅先生/193****39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莹莹、吴晓君/ 0591-****3306、****3307 |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涉案手机电子数据恢复提取鉴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门市**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4号
中标(成交)金额:13.****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涉案手机电子数据恢复提取鉴定 | 鉴定内容:提取、恢复送检手机中的机身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手机设备信息、联系人、短信、通话记录、彩信、微信、QQ、支付宝、多媒体文件(图片、音频、视频)等数据; | 鉴定内容:提取、恢复送检手机中的机身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手机设备信息、联系人、短信、通话记录、彩信、微信、QQ、支付宝、多媒体文件(图片、音频、视频)等数据; | 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 | 鉴**果应当以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形式呈现,报告内容应载明鉴定方法、鉴定工具、鉴定过程等,提取、恢复的机身数据应提供电子数据的备份可供查看(附展示工具和展示方法说明),司法鉴定意见书需彩色打印;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清春、曾丽辉、安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100以下 1.50%(2)采****银行账号:开户名: **** 开户行:****银行****支行账 号: 350********05253097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1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报价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1报价供应商资格审查:****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小组评议,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资格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2报价供应商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报价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采购结果确**期:2024年08月05日(谈判文件编号:****)。
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
4、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0591-****3306)、负责人(应俊、李水清、何婉璐/0591-****3301)。
5、“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网的固定描述,本项目的成交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8日止。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市蕉**闽东西路8号
联系方式:傅先生/193****3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郑莹莹、吴晓君/ 0591-****3306、****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 话: 0591-****3306、****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