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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异地重建项目于2019年10月20日通过竣工验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我局申请退还该项目工资保证金,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如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对该工程项目举报或投诉的,将视为无拖欠,****将依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公示期: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25日
联系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0595-****5672
联系单位:****大队
单位地址:**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