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司与****资产转让暨催收处置联合公告
2024-08-02****银行****公司与受让方****签订的编号为****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及编号为****的《不良资产委托处置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对下表所列债权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所列资产依法转让给受让方,并受其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管理、清收和处置。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同时,****对此次转让的并已合法拥有的**如意****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及**市西**小马厂路1号院4号楼等2户实物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 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 |
单位:人民币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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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资产 |
地区 |
债权本金余额 |
保证人信息 |
抵/质押物信息 |
| 石嘴****公司 |
** |
25,000,000.00 |
由****公司、******公司、陈斌、金建军、杨文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无 |
| **金惠计****公司 |
** |
58,500,000.00 |
由张晨民、******公司、**金惠****公司提供连责任保证担保 |
无 |
| ****商贸有限公司 |
** |
46,550,000.00 |
由******公司、**天基****公司、**福****公司、何谦、张晓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无 |
| **如意****公司 |
** |
89,500,000.0000 |
****集团有限公司、邱亚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无 |
| 实物资产 |
地区 |
资产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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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街126号 |
** |
**市**区**街126号的资产,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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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西**小马厂路1号院4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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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西**小马厂路1号院4号楼,建筑面积4078.68平方米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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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4年3月31日。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4、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5、表格仅列示本金余额,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等以协议和裁判文书等文件计算确认为准。
二、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清收、诉讼追偿、债务重组、公开转让等。如采取公开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户或打包处置,整体或其中任意资产与其他符合转让条件的资产组合打包处置。
三、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公司规定的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依法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同时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项先生,联系电话:0951-****38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095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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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