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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现就“**县大林线(Y504)公路工程A1标”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条目号16.1”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6.价格调整(本项目合同期内不调价)”执行。此说明不影响实质性内容,故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公示栏,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