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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的要求,****医疗机构业务办理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审批局文教卫生股,
联系电话:0797-****092。
****医疗机构情况公示如下:
1、名称:****
2、类别:结防所
3、法定代表人:刘瑞华
4、所有制形式:国有
5、经营性质:****政府办)
6、执业地点:**市G323与**大道西交叉路口西侧号
7、诊疗科目:结核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审批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