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干眼雾化熏蒸治疗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干眼雾化熏蒸治疗仪4套。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质保期:≥3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的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无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供应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和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响应人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响应人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人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以不用提供)。 3.响应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以不用提供)。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等渠道提供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标书代写 5.供应商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6日至 2024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 2.地点:**市长庆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南200****营销中心二楼)。 3.售价:500元/份 注:领取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的证明文件及“五、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的资料。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 2024年8月16日9时30分(**时间) 2.地点:****门诊三楼会议室。 八、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1.时间:2024年8月16日 9时30 分(**时间) 2.地点:****门诊三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名称:**** 地址:**市黄河中路326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93-****133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郭瑞敏 联系方式:0393-****667、0371-****8490 **** 2024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