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资交告字[2024]157号
****政府批准,******局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平地(G)[2024]-12号 | ****园区(崇岗园)20-2#地块 | 25511.21平方米(合38.27亩) | 工业用地-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R≥0.8 | T≥975 | JM≥30 | 15≤ L ≤20 | 净地 | 20年 | 264.32 | 264.32 | 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 | 2024年09月03日16时30分 | 2024年09月05日09时1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nxys.****.org(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nxys.****.org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测绘费、评估费等其它规费。 2.以上宗地地上、地下已知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 3.以上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五岳路51号市政务大厅五楼;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952-****616。
2.出让人地址:**县城**路368号;
联系人:王钰;
联系电话:0952-****512。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nxys.****.org,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 ******局 | **** |
| 2024年08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