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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2024-07-31我分公司拥有的对**非****公司等14户不良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本次拟处置的14户不良债权本金余额328,903,839.18元,利息157,502,347.43元,债权本息合计486,406,186.61元。另有代垫费用757,582.00元,拟随债权一并转让。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 | 代垫费用 | 保证人 | 抵押物 |
1 | **非****公司 | 19,601,392.32 | 4,267,023.72 | 0.00 | **市****公司、周婉娟、徐**、******公司 | 抵押物1:徐**位于**市天地**59幢101室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246.92㎡),最高额抵押金额为390万元。 抵押物2:余月娟位于****成公寓23号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169.28㎡),最高额抵押金额为290万元。 |
2 | 嵊****公司 | 12,860,499.00 | 8,772,919.96 | 0.00 | ******公司、李延祥、李小琳、李祯祥、钱君钗 | **市嘉****公司位于**市**路的共计27间营业房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为1539.61平方米。最高抵押金额为2500万元。 |
3 | 嵊****公司 | 12,650,793.76 | 12,029,457.12 | 0.00 | ******公司、李祯祥、钱君钗 | **市嘉****公司位于**市**路的共计31间营业房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为2004.40平方米。最高抵押金额为1690万元。 |
4 | 上****公司 | 9,607,067.97 | 13,205,853.69 | 0.00 | 上****公司、******公司、章娟芬 | 无 |
5 | ****公司 | 59,645,571.82 | 7,094,979.11 | 0.00 | 赵张夫、陈和珍、******公司 | 无 |
6 | **市东昇****公司 | 7,738,800.92 | 0.00 | 0.00 | **省上****公司、俞炜明、李苗英 | 无 |
7 | ****公司 | 7,357,348.15 | 9,318,061.83 | 0.00 | ******公司、赵张夫、陈和珍 | 无 |
8 | ******公司 | 131,807,701.30 | 52,683,733.16 | 737,582.00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赵张夫、陈和珍 | 无 |
9 | ****公司 | 8,048,574.90 | 4,884,488.73 | 20,000.00 | **市顺****公司、******公司、浙****公司、杨勇、周腾、周岳祥、黄** | 无 |
10 | ****公司 | 14,000,000.00 | 452,579.74 | 0.00 | ****公司、****公司、陈漫、张建梁、******公司 | 无 |
11 | ******公司 | 7,000,000.00 | 9,373,908.83 | 0.00 | ****公司、****公司、陈柳保、陈海英 | 无 |
12 | ****公司 | 12,481,246.55 | 3,404,719.76 | 0.00 | ******公司、****公司、**嘉****公司、绍****公司、金尧兴、唐土娟 | 无 |
13 | 浙****公司 | 17,500,000.00 | 15,989,384.05 | 0.00 | 浙****公司、****公司、****公司、周兴祖、陈月平 | 无 |
14 | ******公司 | 8,604,842.49 | 16,025,237.73 | 0.00 | ****公司、陈伟清、蔡秀华 | 无 |
合计 | 328,903,839.18 | 157,502,347.43 | 757,582.00 |
上述债权本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我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组包或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用良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毛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1—****2181、****7988
传真:0571-****953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王女士 0571-****6756
联系地址:**市开元路19-1,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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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