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新丰县第一中学宿舍楼项目施工招标答疑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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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中学宿舍楼项目施工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及更正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答疑及更正事项如下:标书代写

1.所有单位工程均未给出绿色安全文明措施费费率,是否自行报价

答:绿色安全文明措施费按相关文件规范自行报价。


2.室外部分(安装部分)单位工程中第61条和第62条未给出工程量,请提供

答:第61条高层施工增加、第62条脚手架搭拆费用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报价。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5页序号28:

28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凭证原件(如有)

投标人在提交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如有)时,投标人应自行将所需原件密封于文件袋(箱)中,并自行准备两张“原件一览表”(详见格式十三,投标人须自行填写,表格可扩展),一张贴于文件袋(箱),一张在递交时由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招标代理机构仅代签收,不对文件袋(箱)中资料的数量、内容及真实性负责。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退回投标人的原件。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或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评审时相应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

28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凭证原件(如有)

投标人在提交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如有)时,投标人应自行将所需原件密封于文件袋(箱)中,并自行准备两张“原件一览表”(格式自拟),一张贴于文件袋(箱),一张在递交时由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招标代理机构仅代签收,不对文件袋(箱)中资料的数量、内容及真实性负责。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退回投标人的原件。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或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评审时相应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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