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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开发区集中供热供汽建设项目-柳树泉锅炉房设备购置及安装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资质等级及范围: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格,《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3级及以上资格。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一个锅炉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格,《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格。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一个锅炉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格。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生产建设兵团第****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于涛
电话:138****88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路486号**明珠二期14栋商业写字楼802室
联系人:徐霞、王新顺、赵雄飞
电话:130****409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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