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镇高速泮坑村连接线及省道S270农房风貌提升和美化改造工程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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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发改资〔2024〕68号

****关于**镇高速泮坑村连接线及省道S270农房风貌提升和美化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报来的《关于**镇高速泮坑村连接线及省道S270农房风貌提升和美化改造工程立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镇高速泮坑村连接线及省道S270农房风貌提升和美化改造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地址:**市**镇丰塘村、坑口村、凌屋村、月字塘村和东心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改造148间农房外立面,改造内容包括:农房外立面清洗、喷涂真石漆,抹灰外墙喷涂真石漆,局部外门窗、线条增补,墙面翻新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998.38万元,其中**工程费840.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8.91万元(包含勘察设计费55.46万元、监理费25.76万元、其他建设费用47.69万元)、预备费29.08万元。
四、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8月至2025年2月。
六、项目资金来源:由**市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耗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等,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见附件)。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政府关于同意2024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批复》(鹤府复〔2024〕87号);******局《关于**镇高速泮坑村连接线及省道S270农房风貌提升和美化改造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复函》;资金证明;初步设计方案、概算书及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此复。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

2024年8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环境局**分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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