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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700487H | 建设单位法人:马丰云 |
| 孙砺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村委桐油冲 |
| ****风电场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回龙镇、**镇、**镇、珊瑚镇一带的山脊区域一带山脊 |
| 经度:111.3045 纬度: 24.4616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18 |
| 贺环审〔202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4500 |
| 6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700487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700487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820564E | 竣工时间:2023-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4-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eianet.****.com/thread-605650-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有30台风机,其中28台单机容量5000kW,2台(环评阶段编号29#、30#)单机容量2200kW,总装机规模为144.4MW。 | 实际建设情况:际安装24台风力发电机组,其中12台6500kW(11台实际发电为6000kW),12台6000kW,减少6台。 |
| 风机变更后占用土地面积仍在土地预审范围内,集电线路的长度减少,场内道路长度减少,其他均保持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力发电后经35kV直埋电缆传输至220kV风电场升压站,然后通过220kV线路接入220kV****电站(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最后并入电网消纳。 | 实际建设情况:风力发电后经35kV直埋电缆传输至220kV风电场升压站,然后通过220kV线路接入220kV****电站(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最后并入电网消纳。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施工料场遮盖、场地清扫保洁、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等防治措施。 2.运营期升压站的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引至食堂房顶高空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施工场地和弃渣场的雨水汇流处应设置三级沉淀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周边沟渠排放。 2.在施工生活区设置防渗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并处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草地施肥。 3.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升压站内外绿化及附近林草浇灌。 4.临近水源保护区的道路施工前在路堑坡面以上修建截水沟,将路段内的雨水径流引至背向水源保护区的一侧排放,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水。 5.弃渣场周边设置浆砌石截水沟,截水沟未端设置沉砂池;弃渣分层堆放,分层夯实;坡顶设置平台排水沟,堆渣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 6.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砂石料堆放点;禁止在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内挖沙、取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各项条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风电场区管理水平,加强噪声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妥善处置工程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风机定期维修产生的废机油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规定进行建设及管理。废旧玻璃钢材料和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公司综合利用,废轴承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站收集处置。 2.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减少风车维修及运行期润滑油对环境的影响,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发生滴、漏油现象;维护过程产生少量落地油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回收,避免污染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五)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环保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六)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环境管理,施工弃渣应先挡后弃、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严防乱挖滥弃,及时恢复施工道路及弃渣场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2.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每个风机塔施工完成后,对其临时占地合理绿化,对场内道路进行植被恢复,仅留出巡检道路宽度,尽快恢复动物生境。加强区域鸟类活动特征以及鸟类与风机撞击情况的观测,合理调整运营及防范措施,建立鸟类监测、救护机制。 | 实际建设情况:一、大气 (1)项目施工单位施工时已落实工现场围挡、施工料场遮盖、场地清扫保洁、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等防治措施。 (2)升压站内厨房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综合楼顶排放。 二、水环境 (1)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雨水汇流处设置三级沉淀池,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周边沟渠。 (2)施工生活区设置防渗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并处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草地施肥。 (3)项目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及附近林草浇灌,根据项目监测数据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4)通往T6、T7、T8、T9、T10临近水源地道路已修建截水沟,雨水已引流至背向水源地一侧。 (5)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开挖土石方已用于场内道路建设。 (6)项目不设置弃渣场、砂石料堆放点,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不在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内挖沙、取土。 三、声环境 (1)项目施工时在中午12∶00~14∶30尽量避免施工,在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施工作业。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强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防噪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采用符合标准的设备和车辆,设专人对设备和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2)根据项目监测数据可知,风电场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固废 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装入专用容器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升压站内建了1间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年)要求进行建设。 五、电磁 根据项目对升压站周边电磁监测数据,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限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控制限制。 六、生态 (1)项目施工时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开挖土石方用于场内道路建设。 (2)加强施工管理和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鸟类及哺乳类野生保护动物的影响;风机站场、道路边坡和临时堆土场等已及时恢复绿化;本风电场风机组都建设在山顶和山脊上而非半山腰或山坳处,而且风机及风机组间留有较宽的距离,风机机位布置合理,降低了鸟类撞击风机事件发生的概率。项目建成至今未发现鸟类与风机撞击现象。 |
| 无,基本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环评阶段,10#风机(环评阶段编号****村委源头村水源保护区外180m处,10#风机段道****村委源头村水源保护区外30m,位于水源地汇水范围内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进入施工阶段后对10#风机位置进行微调,经调整后10#风机平****村委源头村水源保护区外约60m处,位于水源地汇水范围内;10#风机段道路采用原有林业运输道路,原有林业运输道路长度约100m****村委源头村水源地二级陆域保护区内 |
| 无,项目施工期优化施工组织,将10#风机施工安排在非雨季进行,且在施工场地上游设置永久截水沟、导流沟,其末端设置沉淀池对雨污水进行沉淀,将经沉淀后的汇水排向分水岭山体另一侧的河道侧的溪流及冲沟;风机平台靠近水源地一侧设置土质截水沟,土质截水沟末端将汇水顺接至场内道路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该区域风机吊装平台吊装进行喷播植草恢复。施工时采取边挖边防护,不大面积开挖后再进行防护,开挖土层及时夯实。因此施工活动不会影响保护区的运营功能,****村委源头村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靠近水源地的风机平台设置浆砌石截排水沟,汇水顺接至道路截排水沟,排入水源地另一侧山体。因此项目运营期不会影响保护区的运营功能,****村委源头村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可以接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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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措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过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升压站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 1 | 废旧机油(含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升压站内建了1间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年)要求进行建设。 |
| 1 |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 完成绿化工作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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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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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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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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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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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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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