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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8940877 | 建设单位法人:陈怡文 |
| 刘春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 ****开发区渤海路 52 号 |
| ******工厂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开发区渤海路 52 号 |
| 经度:117.405354 纬度: 39.4084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9 |
| 津开环评书〔2023〕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94 |
| 19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894087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894087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05N14W7G | 竣工时间:2024-02-0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tjgrandtech.com/projects.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拆除现有一座缓冲池、一座应急池、一座气浮池和一座斜管式沉淀池,利用拆除位置及闲置区域进行污水站改造;**一座110.25m3 的收集池和一座 15m3/h 气浮池,**的气浮池替换拆除的气浮池;现有 1#好氧池新增一台鼓风机;**一座64m3的坚流式沉淀池和一座 40m3/h后气浮池,**的沉淀池替换拆除的 2#沉淀池,后气浮池为新增工艺:更换现有1#沉淀池刮泥机配套的减速机;**一座 110.25m3 的缓冲池、一座 180m3 的应急池和一座 86.625m3 的污泥暂存池。****处理站采用的处理工艺变为“酸化+隔油+调节+气浮+好氧+沉淀+气浮”,设计处理规模由 750t/d 提升至 950t/d。 | 实际建设情况:拆除现有一座缓冲池、一座应急池、一座气浮池和一座斜管式沉淀池,利用拆除位置及闲置区域进行污水站改造;**一座110.25m3 的收集池和一座 15m3/h 气浮池,**的气浮池替换拆除的气浮池;**一座64m3的坚流式沉淀池和一座 40m3/h后气浮池,**的沉淀池替换拆除的 2#沉淀池,后气浮池为新增工艺:**一座 110.25m3 的缓冲池、一座 180m3 的应急池和一座 86.625m3 的污泥暂存池。****处理站采用的处理工艺变为“酸化+隔油+调节+气浮+好氧+沉淀+气浮”,处理规模由 750t/d 提升至 950t/d。 |
| ****处理站设计人员核算1#好氧池现有鼓风机满足好氧池曝气量要求,无需新增一台鼓风机;经现场检查1#沉淀池刮泥机现有减速机仍能正常使用且满足使用要求,无需更换。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酸化+隔油+调节+气浮+好氧+沉淀+气浮 | 实际建设情况:酸化+隔油+调节+气浮+好氧+沉淀+气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新增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气浮池等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加盖收集,依托现有的“洗涤吸收+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协同 UV光解”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P2)排放;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压泥机清洗废水和蒸汽冷凝水,排****处理站处理后,经厂区生产污水排放口DW005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泰****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主要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污泥、废浮油依托现有暂存设施暂存。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新增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气浮池等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加盖收集,依托现有的“洗涤吸收+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协同 UV光解”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P2)排放;废水:产生的废水包括压泥机清洗废水和蒸汽冷凝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厂区生产污水排放口DW005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泰****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主要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污泥、废浮油依托现有暂存设施暂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处理药剂(浓硫酸、液碱、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药剂(浓硫酸、液碱、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用量增加 |
| 基于950的设计处理能力,****处理站设计人员进一步核算,结合污水站实际运行情况,****处理站出水水质,增加了浓硫酸(98%)、液碱、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的使用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756 | 0 | 8.417 | 0 | 0 | 5.756 | 0 | |
| 0.219 | 0 | 0.26 | 0 | 0 | 0.219 | 0 | |
| 0.043 | 0 | 0.045 | 0 | 0 | 0.043 | 0 | |
| 0.924 | 0 | 0.975 | 0 | 0 | 0.924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27 | 0 | 0.04 | 0 | 0 | 0.027 | 0 | / |
| 0.027 | 0 | 2 | 0 | 0 | 0.027 | 0 | / |
| 0.014 | 0 | 0.15 | 0 | 0 | 0.014 | 0 | / |
| 0.0306 | 0 | 0.14 | 0 | 0 | 0.031 | 0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 与环评一致 | ****处理站进口中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和动植物油类进行了两个周期,每周期四次的监测,生产废水处理效率稳定,运行状况良好;对生产废水总排口进行了两个周期、每周期四次的监测,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能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足(DB12/356-2018)中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洗涤吸收+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协同 UV 光解(依托)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与环评一致 | 对净化设施进口进行了两个周期、每个周期三次的监测,净化效率稳定,运行效果良好;对出口进行了两个周期、每个周期三次的监测,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要求,臭气浓度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无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与环评一致 | 厂界上风向1 监测点和下风向3个监测点位进行了两个周期、每个周期三次的监测,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与环评一致 | 对东、南、西、北四侧厂界进行了两个周期、每个周期昼间、夜间各两次的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东侧和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西侧和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
| 1 | 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与对策,根据划分的防渗分区严格落实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防渗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完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 项目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并完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投产后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做好收集转运、处置及利用;危险废物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 | 与环评一致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该项目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等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环境风险控制及事故应急措施,避免事故状态下产生的次生和伴生环境影响及污染 | 项目落实环境风险控制及事故应急措施 |
| 新增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气浮池等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加盖收集,依托现有的“洗涤吸收+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协同 UV 光解”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P2)排放;**部分污水管道与污水站构筑物连接,经处理后废水依托现有污水排放系统外排;给水、供电、办公、原辅料贮存、调配及运输、办公、固废暂存均为依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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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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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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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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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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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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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