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296587A | 建设单位法人:徐** |
| 张典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花园西门3号 |
| ******区双湾2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0 |
| 金环发〔2023〕1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3307 |
| 8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296587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洁华****公司 |
| 916********879423Y | 验收监测单位:**正****公司 |
| ****0105MA71M3YK9L | 竣工时间:2023-12-27 |
| 2023-12-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27 |
| 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Index/news?sec_id=269 id=54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升压站:①**110kV升压站一座,电压等级为110/35/10kV(10kV为平衡绕组),主变采用2×120MVA,主变布置方式为户外布置;建设110kV出线间隔一回,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装置,站址中心坐标: E102°29'14.992",N38°26'33.416",站址面积:13668m2(长134m、宽102m);②****电站1座,总容量为40MW/80MWh。 输电线路:**110kV送出线路一条,线路路径长度为5.862千米,除终端塔与永睿光伏的第4个间隔线路同塔双回架设外(本工程北侧挂线),其他为单回路架设。线路起于110kV升压站,止于金武路330千伏汇集站,全线共用铁塔19基。 | 实际建设情况:升压站:**110kV升压站一座,额定电压为(121±8×1.25%)/35+10.5kV,主变采用2×120MVA,主变布置方式为户外布置;建设110kV出线间隔一回,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装置,站址中心坐标:E102°29'14.992",N38°26'33.416",站址面积:13668m2(长134m、宽102m); 输电线路:**110kV送出线路一条,线路路径长度为5.862千米,除终端塔与永睿光伏的第4个间隔线路同塔双回架设外(本工程北侧挂线),其他为单回路架设。线路起于110kV升压站,止于金武路330千伏汇集站,全线共用铁塔19基。 |
| ****电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电场强度4kV/m,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控制限值10kV/m,磁感应强度100μT;工程线路设计严格执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经优化比选,对外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二)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输电线路设计时,应优化塔基选型及塔位布置,减少塔基区永久占地,尽量靠近现有道路架设线路,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线路工程应尽量避让农田等敏感保护目标,禁止在敏感区内设置牵张场、临时施工营地和施工便道等设施。同时合理安排工期,采取防尘、降噪、防水土流失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和恢复,尽快恢复原有地貌。施工产生的固废应分类收集及时拉运清理,不得随意丢弃。 (三)升压站内设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送电线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尽量采用大直径导线以降低噪声水平,输送线路周边敏感点噪声须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四)升压站内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磷酸铁锂储能电池、废旧铅蓄电池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维护蓄电池,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电站的稳定运行。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主变事故油水排入**40m3事故油池处理,废油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在事故和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项目初步设计及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发生一般变动的应报我局备案。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监测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了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的环保措施。验收调查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升压站站界四周及输电线路电磁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的评价标准;输电线路衰减断面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电场强度10k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的评价标准;项目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中严格执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 (二)项目输电线路工程沿线不涉及农田等敏感保护目标,也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防尘、降噪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和恢复。施工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并及时拉运清理。 (三)项目主变选用低噪设备,主变噪声<60dB(A),验收调查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输电线路沿线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目标,验收调查期间监测结果表明输电线路运行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废变压器油、废旧铅蓄电池现状尚未产生,产生后外委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建设单位定期检查维护蓄电池,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电站的稳定运行;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主变事故油水排入有效容积为30.8m3事故油池处理(根据实际主变油重配置),废油交由**金创****公司处置;在事故和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由**金创****公司进行处理, (五)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六)项目验收期间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及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限公示。 |
| (1)环评阶段:**40m3事故油池一座。 (2)验收阶段:验收阶段已建主变型号SZ20-120000/110,主变最大油重为26.7t,即29.8m3,实际已建成一座有效容积为30.8m3事故油池(附图6)。 根据《****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6.7.7和6.7.8规定:“户内单台总油量为1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挡油设施及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宜按油量的20%设计。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户外单台油量为10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其容积宜按设备油量的20%设计,并能将事故油排至总事故贮油池。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量相应电气设备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 (3)验收阶段事故油池设置可以满足项目运行期间事故状态下的排油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分布。 (2)升压站工程不涉及电磁环境及声环境敏感目标;输电线路工程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目标,输电线路工程电磁环境敏感目标为G11~G12塔线西侧********社东侧办公区。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路径、站址与环评阶段一致,且****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分布; (2)项目路径、站址等均与环评阶段一致,未新增电磁和声环境敏感目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 | 升压站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和4a类标准限制要求。 | 升压站工程:选用低噪设备,升压站内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等。 输电线路工程:选用加工工艺符合要求、表面光滑的导线,合理设计导线截面、导线分裂数、导线对地高度满足相应规范要求等措施降低输电线路噪声。 | (1)项目110kV升压站站界围墙外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在39~41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37~39dB(A)之间;110kV升压站站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2)**市******社办公休息区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8dB(A),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输电线路跨越S315省道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3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6dB(A),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输电线路噪声衰减断面昼间噪声监测值在36~39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34~36dB(A)之间,输电线路衰减断面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且昼间、夜间噪声强度随距离边导线距离的基本呈衰减趋势。 |
| 1 | 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订单要求做好基础防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并做好防渗。 | 事故油池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确保满足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电站未建设,实际未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 |
| 1 | ①废磷酸铁锂电池: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储能电池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10m2)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储能系统储能电池整体更换前通知回收单位,产生后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不在站内贮存;②废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内,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事故变压器油:事故变压器油“即产即清”,事故油产生后立即通知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任意排放; ④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前提前通知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不得随意丢弃,若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先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内;⑤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收集点。 | ①储能系统不再建设,实际未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②废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1.2m2)内,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③事故变压器油:事故变压器油“即产即清”,事故油产生后立即通知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任意排放;④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前提前通知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不得随意丢弃,若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先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1.2m2)内;⑤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公司拉运****回收站。 |
| 1 | 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人员在界定的范围内作业;施工期应可能的利用现有道路,严格控制施工便道的宽度,明确施工便道运输路径;选用低噪设备,减少夜间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施工期临时用地尽可能的选用无植被覆盖或者植被覆盖度极低的土地;进行充分的移挖作填,实现土方内部平衡;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材料、建筑垃圾等及时清理,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 建设单位将施工期环境保护纳入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提出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植被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进行环保教育;升压站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电站内部道路;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便道尽可能的利用现有道路,线路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布置在植被覆盖度低的土地上;项目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设备,施工活动大多集中在白天;项目施工期可实现土石方内部平衡;施工期建筑材料及时清运,易产尘的物料及建设垃圾堆存期间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场地落实洒水抑尘措施;项目施工结束后对线路工程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采取平整、洒水洁皮、播撒草籽等方式,使其自然恢复生态功能。 |
| 1 | 事故变压器油:升压站内配套设置1座容积为40m3的事故油池,以收集油浸式变压器故障,事故油池容量满足事故状态下的排油需要。发生事故后,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内,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不外排。事故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订单要求做好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废旧铅酸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更换后立即交予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若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先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储能电池防爆建议措施:优选储能电池,按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等。 | 事故变压器油:现状尚未有事故变压器油产生。项目升压站内配套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30.8m3的事故油池,以收集油浸式变压器故障,事故油池容量满足事故状态下的排油需要。发生事故后,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内,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不外排。事故油池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处理。 废旧铅酸蓄电池:废旧铅酸蓄电池现状尚未产生,铅酸蓄电池更换后立即交予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若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先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储能系统实际未建设。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①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临建区进行清理和迹地恢复工程,恢复过程中需结合区域自然环境条件,施工临建区采取回填、地表压实等方式清理施工迹地。基于项目区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土地**再生能力较弱,因此施工过程中须对占地范围内土地**的保护与恢复引起高度重视。具体恢复工程可分为以下步骤:先对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建筑垃圾等进行集中清理并撤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再对临时工程占地区域覆土压实。 ②项目土地占地现状为裸土地、其他草地,由于项目区干旱少雨,植被主要是荒漠植被,植被稀疏,生态恢复应结合现状植被生长情况,遵循“宜荒则荒、宜草则草”的原则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对其空地表土进行洒水结皮、播撒当地常见种草籽,使其自然恢复生态功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结束后对线路工程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采取平整、洒水洁皮、播撒草籽等方式,使其自然恢复生态功能。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设置环境管理机构,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已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中要求设立了管理机构,并正常履行了施工期和调试运行期的环境管理职责,调试运行期间的环境监测工作已完成。施工期和调试运行期间的环境管理保证了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质量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落实,取得了较好的环境保护效益。 在项目正式运行期间,运行管理单位环境保护专职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如下运行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 (1)建立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检查、巡查、维护的专项规章制度。 (2)经常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3)在项目正式运行期仍按需执行环境监测,当有居民投诉、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或调查范围内有新增环境敏感目标时开展调查统计和例行监测,当发生突发环境风险事故时,需要开展应急监测,监测数据记录归档,随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