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7753/202004-00224
信息分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其他/批复
发布机构:****委员会****储备局)
文号:马发改秘〔2020〕50号
成文日期:2020-04-0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键词:项目 核准
****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区祥焱霍里母站至濮塘施塘村输气管道项目核准的请示》(花发改〔2020〕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区祥焱霍里母站至濮塘施塘村输气管道项目(项目代码: ****)。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
三、建设内容:本项目输气管线长约6.2公里,管道设计压力6.3Mpa,管径DN400,及计量调压辅助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牵引场的场地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
六、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要按《招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并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办理开工前的有关手续。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营业执照,设计委托书,《****能源局关于**霍里母站至濮塘镇施塘村输气管线项目核准事项的复函》(皖能源油气函[2018]96号),框架协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40********0008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