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西和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审批
甘肃-陇南-西和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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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环境局**分局
2024年8月6****环境局**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2024年8月6****环境局**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08-06 15:10
2024年8月6****环境局**分局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序号 建设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项目
投资
(万元)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省西**四儿沟门外围金矿普查 **** **省西**十里镇后川村一带 667.15 **新美****公司 本项目勘查区面积3.3892km2,主要包括:测量工作、1:1万地质简测、1:2000地质简测、1:1万土壤测量、1:1万磁法测量、1:5000激电中梯剖面测量、对称四极测深、槽探工程、钻探工程。 1、废气:施工期钻探过程采取湿式作业方式,并设置洒水抑尘措施;对工地周围的道路应保持清洁;现场工作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并采取洒水降尘,减少粉尘的产生;遇四级以上(含四级)大风天气,禁止土方等产生扬尘类施工;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存放,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施工中对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应进行妥善管理及时检修,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保养维护。
2、废水:办公生活区作业人员可利用民宅现有厕所进行处理后用于农肥,盥洗废水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水体;对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含泥浆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钻孔泥浆配置。钻孔废水循环使用,钻孔结束后废弃泥浆无害化固化处置;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探矿作业。
3、噪声: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高噪声、作业周期长的施工机械或设备的作业点与周围敏感点保持较远的距离,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严格限制使用高噪设备;钻探WZK4701、MZK7101距离居民点较近,施工时应告知周边居民,并采取围挡、减震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快钻探施工进度,减少对居民区的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设置生活垃圾箱(桶),固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垃圾场卫生填埋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分别处置,禁止乱堆乱倒;挖方应分层堆放,临时堆放在场地内用于后期复垦,并应强化存放过程环境保护与环境监督管理;本项目对表土和土石方分类码存在施工区域,并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抑尘,同时设置简易排水沟等防流失设施。
5、生态:(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充分利用现有施工道路,减少新增占地。探槽施工前整体剥离场地内表层熟土,做到分层开挖、分开堆放,后期用于施工结束后场地生态恢复,恢复时要求分层回填。地质勘查工作中,合理安排施工,注意预防山坡陡峭或沟口地段可能发生的泥石流灾害。优化施工方案,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动土和开挖工程,有效减轻施工场区周围的水土流失。加强作业人员思想教育,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规,提高人员环保意识,禁止一切滥砍乱伐、捕猎活动,保护普查区生态环境,不使本地区因普查活动而明显恶化。禁止使用非法工具或非法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禁止擅自引入或放归外来物种。(2)普查结束后临时占地恢复措施:钻探工程临时占压原生土地面积约870m2,对钻机平台压占破坏的原生土地进行复垦,场地平整压实后,覆土并撒播草籽,栽植适应当地植被进行种植,播洒草籽,恢复原地貌。临时占地应先清理场地垃圾及设备后,对场地进行平整,再进行覆土,覆土厚度不小于0.3m,整平后恢复植被以植树种草的方式为主。勘察结束后对临时道路进行生态恢复,去除临时道路遗留垃圾,并进行腐殖土覆盖,覆盖后进行植被补栽,补栽植被以乔灌木结合为主,同时播撒草籽,应保证三年后植被成活率不低于90%。(3)探矿期生态减缓措施:①植物:对于植被生长较好的地段,尽量使用原地貌,不乱搭滥建;开挖的表层土单独存放,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平整,恢复原地貌;勘探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对钻孔进行封孔,并设置明显标识;槽探进行土地复垦;临时道路进行平整及复垦。复垦主要采用乔灌结合方式,其次为播撒草籽,实现快速绿化,恢复局部生态环境;②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安排,并避免在夜间、晨昏和正午施工;普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③水土流失:对剥离的表层熟土,做到分层堆放,临时性堆土进行覆盖,防止其水土流失;探矿结束后及时回填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有计划的实施施工作业区的平整,尽量减少同时期土地的裸露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压实覆土,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新增水土流失。
公示期:2024年8月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股 电话:0939-****325(传真)
通讯地址:**省**市西**西峪镇叶大村3号 邮编:7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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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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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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