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对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为****,位于定城镇规划支路与炉**路交叉口西北侧****公司对面)。宗地四至范围为:**规划绿地,西至空地,南至炉桥路绿化控制线,北至空地。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商业用地,出让面积:14021.67平方米(合21.03亩)。依据县规委会2024年第5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4〕153号)。
宗地二:编号为GY2024-12号,位于**经开区包公路与**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四至范围为:******公司西侧围墙线,西至包公路道路红线,南至******公司厂区围墙线,北至**路道路红线。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出让面积:20524.74平方米(合30.79亩)。依据2024年第4次县规委会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4〕27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政府网站下载并阅读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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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二)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票据;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8、《投资建设协议》。
四、公开出让方式
****宗地以拍卖转挂牌方式设有底价公开出让,GY2024-12号宗地以挂牌方式设有保留底价公开出让。底价由县****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不达底价不能成交。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三家的,出让方式由拍卖出让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标书代写
(一)拍卖出让
1、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4年8月7日8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7时。
标书代写
2、至拍卖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出让人组织出让拍卖会。至拍卖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
3、拍卖会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10时整。
4、拍卖会地点:****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六楼会议室)。
5、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由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转挂牌出让
1、至拍卖方式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
2、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4年8月27日8时;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17时。
3、报价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至2024年9月6日10时止,挂牌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竞买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证人员组织现场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转挂牌出让报价期间至转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接受新的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直接参与挂牌报价活动。
4、竞买报价、竞价地点:****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六楼会议室)。
5、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由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价款缴纳
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土地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不限于公告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六、宗地移交方式
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30日内现状净地交付土地。出让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场地内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所附出让须知。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七、开竣工约定
(一)****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土地竞得人须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
(二)GY2024-12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土地竞得人须1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
(三)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违约金。
八、其他特别约定
(一)GY2024-12号宗地竞得人须根据县规委会方案审议要求,进一步按照仓储物流用地规范严格落实规划厂区建设方案,经审核把关后办理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不得改变建筑物规划用途。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督把关职责。
****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地块上矛盾和问题处理解决,土地******局向竞得人移交土地等相关工作。
九、本次出让由****委****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621
联 系 人:徐梦静、程少军
邮政编码:233200
竞买保证金帐户一:****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188****21501
竞买保证金帐户二:****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203********100****69402
竞买保证金帐户三:****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934********3516148
竞买保证金账户四:****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121********00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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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