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递交时间:2024-08-06 14:15
| 90天 |
| 0元 人民币 |
| 元 |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 |
| 关于**县**店镇“功能镇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资历”做澄清。 原“项目负责人资历(7份):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具备中级职称得3分,其他不得分。注:须提供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未提供不得分。”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资历(7分):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得7分,具备中级职称得3分,其他不得分。注:须提供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未提供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 2024年08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