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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光电产业园**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四路两管道工程修改与补充通知
一、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的备注第2小点修改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在岗证明材料,****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投标单位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的,无须提供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的相关在岗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二、补充说明:
1、本项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提供2名安全员,其中1名危大工程安全员须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规定,将社保证明材料上传在资格文件中。
注:①、招标文件和“修改与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与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