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网点监控报警系统工程单位入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编号********营业网点监控报警系统工程单位入围项目于2024年8月6日评标结束,****委员会评审,现将候选人公示如下:
标段一:营业网点监控报警系统工程单位入围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四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第五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六中标候选人:**恒****公司
标段二:蔡店支行及龙王庙支行技防和智能化工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16.1538万元
工期:与蔡店龙王庙支行装饰工程项目同时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第二中标候选人:**恒****公司
投标总报价:16.5778万元
工期:与蔡店龙王庙支行装饰工程项目同时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公示期:自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9日下午17:00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9581-871、887、152****9182。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受。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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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