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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有关规定,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水利厅《****水利厅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号)精神,在项目会议室对《****彩虹大道工贸智造厂房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龙行审水许〔2022〕2号)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形成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总结报告和验收鉴定书。2024年7月10日,水土保持设施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总结报告和验收鉴定书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站上进行了公告。2024年8月12日,****审批局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材料。
经核查,****彩虹大道工贸智造厂房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要求且已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备案,现将之予以公告。
联系人: 陈维维 177****0232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之信****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苍**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