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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学校项目毗邻县道提升改造贯通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4266
通讯地址:**市高登西街279号5楼 ****环境局****办公室
邮编:571100
| 项目名称: | ****学校项目毗邻县道提升改造贯通工程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琼****村委会西南侧县道X150、X152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起点为文**速甲子互通连接线,终点为现状道路终点海榆东线G223相交,路线全长约12.677km,公路按二级等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12.0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拆除重建原有桥梁1座,全线设置涵洞20道)。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临时工程等。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符合**市“三线一单”,项目选址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学校项目毗邻县道提升改造贯通工程的建设将会对沿线区域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避免、减缓不利环境影响和控制生态破坏的对策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管理要求,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项目的建设可做到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及**省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或禁止类建设项目。由此可见,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目符合**省产业政策要求。 |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已取得****规划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60********0014号),经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项目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从环境方面,项目选址合理。 |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运营期废水不外排;项目不涉及大气污染物SO2、NOx排放总量。故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标准。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通过设置工地围挡、采取洒水抑尘、沉砂池处理含泥浆废水、水土保持措施及合理进行施工组织等措施,能够有效地降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技术上是可行的。环保措施实施起来成本低、方便快捷,因此经济上具有合理性;上述措施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工艺和案例,运行稳定且长期有效,只要建设方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上述的保护措施完全能够有效缓解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只要项目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且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产生的影响也结束。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大气环境: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
| 环境风险控制: | 项目运营期间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风险,因此,该项目的运营不存在较大的风险源。其风险主要表现在因交通事故和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使被运送的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遗漏、爆炸、燃烧等。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可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降至最低。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