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耕地保护和恢复项目已由 **市****委员会以关于**区耕地保护和恢复项目建****发改委发(2024)2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2024年度区级土地整治复垦及耕地恢复补足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一标段:****社区、山水村、劳动社区、水河村、**社区、石茂村、**村
二标段:**区水江镇宏图村、**社区、黄泥村、大顺村
三标段:****社区、青龙村、辉煌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一标段:****社区等(7)个村耕地保护和恢复项目建设规模为71.1689hm2,地块清杂、台面重构、田坎修筑、客土回填、地力培肥、田间道工程等。新增耕地面积64.7734hm2
二标段:**区水江镇宏图村等(4)个村耕地保护和恢复项目建设规模为77.2915hm2,地块清杂、台面重构、田坎修筑、客土回填、地力培肥、田间道工程等。新增耕地面积71.5916hm2
三标段:****社区等(3)个村耕地保护和恢复项目建设规模为50.2521hm2,地块清杂、台面重构、田坎修筑、客土回填、地力培肥、田间道工程等。新增耕地面积47.1555hm2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424.54元(其中一标段:****691.78元;二标段:****225.57元;三标段:****507.19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发布的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一标段:40日历天 (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二标段:40日历天 (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三标段:4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 标段划分 |
工程名称 |
规模(hm2) |
合同估算金额(元) |
| 一标段 |
****社区等(7)个村耕地保护和恢复项目 |
71.1689 |
****691.78 |
| 二标段 |
**区水江镇宏图村等(4)个村耕地保护和恢复项目 |
77.2915 |
****225.57 |
| 三标段 |
****社区等(3)个村耕地保护和恢复项目 |
50.2521 |
****507.19 |
注:投标人均可同时对各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成为****一中标候选人。开标时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顺字依次开标(若同一投标单****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后面标段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延成为第一候选人,以此类推。)标书代写
2.7 其他: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相关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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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街道南大街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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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岸区涂山镇腾龙大道27号16幢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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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董老师
|
联系人: |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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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8190 | 联系电话: | 131****0845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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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等(3)个村耕地保护和恢复项目(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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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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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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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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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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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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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0932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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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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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南园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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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9478VA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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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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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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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0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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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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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营业部
|
316********014********0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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