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平湖所规划确认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龙岗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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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分局**所规划确认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2024-08-06 09:00

近日,我局受****国土局**分局**所规划确认事宜的申请,该项目位于**区**街道双拥街与**大道交叉路口。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确认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确认内容

该项目拟规划确认2栋建筑(其中1栋为办公楼,地上6层;2栋为宿舍,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5344.38平方米,均为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其中规定建筑面积5327.49平方米,核增架空建筑面积16.89平方米(位于办公楼首层)。规定建筑面积具体为:办公楼3492.49平方米,宿舍1851.89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5日)。

三、公示地点

(一)****

地址:**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

地址:**区**街道双拥街与**大道交叉路口

(三)网上展示

1.******局网站

网址:http://pnr.****.cn

2.****网站

网址:http://pnr.****.cn/lg/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5室,戴工;联系电话:0755-****8619;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土局**分局**所公示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书面意见扫描后发至邮箱:laishh@pnr.****.cn,邮件标题请按“****国土局**分局**所公示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国土局**分局**所总平面图

****

2024年8月6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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