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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因**—**—**—**公路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市**区正龙乡新村、**村及蒙村镇尧村的4个地块,总面积5.4916公顷,用于项目弃土场及钢构场,并已依法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
****集团****公司已对需复垦的弃土场及钢构场临时用地总面积为5.4916公顷的地块进行复******局提出验收申请。综合考虑项目区情况并结合我区实际,2024年5月15日,******局组织相关专家、涉及乡镇及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查验,验收组提出了整改意见。2024年7月24日,该宗临时用地分批次申请验收的地块经整改、完善验收材料后基本符合验收条件。
现将拟通过验收的面积为5.4916公顷的弃土场及钢构场地块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4年8月6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止。在此期间,如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0772-****060;
联系地址:**市**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8栋5楼****地质矿产与生态修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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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