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32万元,超出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三、服务期间及地点
服务期限: 2024年5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市**区胜利街528号
四、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物业服务 |
1 |
安保服务、电梯维护保养、消防维护保养服务、化粪池疏通清理、绿化维护保养五项服务内容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财政厅 ****委员会 ****信息化厅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要求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回复时间和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本公告“(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电子邮件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备注投标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我单位将通过邮箱向你单位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9:00。标书代写
七、询问答疑采购人:****
联系人:龚老师 董老师
联系方式:0951-****031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