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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云**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9标第 一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云**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9标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8月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之日往前顺推三年,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至今承接或参建过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类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奖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获得省级(或自治区或直辖市)奖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3)获得市级奖项得0.1分,本小项最高得0.2分。 【本项最高得1分】 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不累加;不同级别项目获奖按得分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3)独立承接或参建项目均可计分。(4)科学技术奖、成果奖、QC奖、安全文明或安全生产奖、市场质量信用等级奖、用户满意工程奖奖项不得计分。(5)项目获奖应根据国家、省、****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协会(学会)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为准;经民****协会(学会)是指已经民政部门登记,须同时提供****管理局****监督局)**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址: https://xxgs.****.cn/gsxt/newList****协会(学会)结果的网页打印页(加盖投标人公章)。(6)本项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或打印页除外)以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或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均不予认可。请问是否需要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获奖项目为市政工程项目
答: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已能反映评审因素的,无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评审因素的,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2、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 项目技术负责人(5.00分):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正式文件公布日期为准),获得过个人表彰情况: (1)获得过国家级表彰的得 4 分,本小项最高得 4 分; (2)获得过省级表彰的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3)获得过市级表彰的得1 分,本小项最高得 1 分。” 1、此评标加分项分值有存在不合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条例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经查询技术负责人国家级表彰,网上公开渠道查询及粤公平网站近期评标公示文件资料,发现能满足要求的奖项只有与建设****协会颁发的单一表彰(****研究会颁发的《杰出项目经理》****协会查询链接: http://csbmie.cn/nd.jsp?fromColId=2 id=553#_np=2_4652****协会,与建设工程相关行业完全没有关系、且完全没有具备权威性,该协会不属于工程建设相关行业不具备评选杰出项目经理的资格都是人为操作评选出来的,为的是在**招投标市场写条件排斥相关投标人,具备该奖项的只有以下链接公示出来的企业(http://csbmie.cn/nd.jsp?fromColId=2 id=553#_np=2_4652)是否为这些某个单位量身定制,****协会颁发的个人表彰,该评分设置存在指向性,单一性,同时排他性极强,存在人为设置门槛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违背了该评分条件对招标人优选投标单位拟投入技术负责人能力和资质的初衷,失去公平公正,应当取消****行业协会颁发的个人表彰评分项中加分。如该评分条件不做修改或不正面回复我司提出的异议,我司将已保留相关佐证资料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异议问题,揭开招投标的黑暗的面纱。
答:上述评审因素中并未单一限定奖项或表彰颁发单位、类型,也没有单一限定特定区域的奖项或表彰,不含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符合《**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佛政数〔2020〕26 号)和《佛****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等文件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四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云**街道荷**路 1 号 |
地址:**省******村委会萃智路1****广场 一期13楼1308室 |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人:何先生 |
| 联系方式:0757-****0237 |
联系方式:0757-****3232 |
| 2024年8月7日 |
2024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