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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599831E | 建设单位法人:朱帆 |
| 李仁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金中镇 |
| ****两岔河磷矿(延续、变更)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2-化学矿开采;**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20-B1020-化学矿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金中镇茶园村 |
| 经度:106.****83318 纬度: 27.****9923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01 |
| 筑环审〔2021〕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02-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 |
| 153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599831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5MA6J1FFX7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6HP87F9M | 竣工时间:2022-02-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7-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规模20万t/a、开采面积4.2076平方公里、开采深度+910m~+300m标高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规模20万t/a、开采面积4.206平方公里、开采深度+910m~+300m标高 |
| 根据实际开采情况,开采面积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平硐进行井下开拓及开采后,汽车将矿石运至主井场地原矿堆场,再用铲车运至主井场地筛分破碎车间,经破碎筛分后进行分拣,分拣后的废石运至废石场,成品矿石运至贵****公司 | 实际建设情况:主平硐进行井下开拓及开采后,汽车将矿石运至主井场地原矿堆场,进行分拣,分拣后的废石暂存于原矿堆场内定期外售相关单位,成品矿石运至******公司 |
| 不再设置筛分破碎工序,由于废石场废石已全部于井下回填,目前废石场不再使用,分拣后的废石暂存于原矿堆场后外售相关单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重视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在施工各个时段内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加强绿化,将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小程度。运营期:采取地表沉陷防治、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等综合措施,加强施工及运营管理,尽量控制矿山开发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贯彻“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保护、恢复、建设等措施,把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协调。②地表沉陷:严格按设计留设保护矿柱,并在运营期逐渐加大废石回填量,控制地表下沉,以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在蒿芝坝村寨等处设置地表岩移观测点,随时观察其动态,在取得可靠翔实数据资料的基础上,以总结出本区岩移规律,从而指导生产。 应密切注视**范围内不稳山体的动态,严禁在其下侧**房屋,力阻农民在其下方土地上耕作,以免在山体崩塌或移滑时造成对建筑物及人员的伤害。 因采动地表出现较大裂缝甚至塌陷坑时,应及时进行填平、夯实。 水污染防治措施:矿井水:矿坑水采用“调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污泥压滤”工艺处理(处理规模24000m3/d)后,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总磷达到**省洋水河流域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0.3mg/L要求),部分经消毒回用于矿山生产,剩余进入排放水池后再经排水沟排入两岔河;生活污水:在主井场地****处理站,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2/O工艺),处理规模18m3/d,工业场地污、****处理站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进入排放水池后经排水沟排入两岔河。废石场淋溶水及工业场地淋滤水:废石场淋溶水通过修建废石场坝下淋溶水池(容积100m3)进行收集后,再通过管道(长400m、De100PVC****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主井场地淋滤水的污染物主要是SS,场地通过采取硬化措施,并并设置淋滤水收集边沟和淋滤水池(容积30m3)收集淋滤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井场地粉尘:原矿堆场采取棚架式全封闭结构和喷雾防尘洒水措施,筛分破碎车间置于棚架式全封闭结构内,破碎机、振动筛采用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措施,粉矿仓采用筒仓结构+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各装卸及转载点采取封闭措施;废石场扬尘:采取防尘洒水,同时在场区外积极植树种草;矿山通风废气:在采矿过程中采取井下防尘洒水措施;矿石运输扬尘:加强公路建设和维护,随时修整填补破损的部分路段,保持平整良好的运输路面,运矿汽车不超载,矿石压平加盖蓬布,车厢经常检查维修,严实不泄漏。固体废物:采掘废石:6000 t/a回填井下采空区,剩余运至废石场堆存 拣选废石:运至废石堆场堆存 生活垃圾、污泥:****填埋场处置 ****回收站 筛分破碎车间除尘器收集粉尘作矿石回收利用,不外排 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①新增设备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向设备供应商提出限制噪声的要求,距设备表面1m处的声压级不超过85dB(A)。 ②对通风机、空压机设消声器,将筛分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封闭结构室内。 ③各工业场地内高噪声建构筑物周围加强绿化,选用枝叶茂密的常绿乔木、灌木、高矮搭配,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备尽量交叉进行作业,通风机及水泵夜间不工作,避免集中作业对声环境的影响。 ⑤对无法采取降噪措施的作业场所,操作工人设置个人防护措施。 环境风险:针对废石场跨塌风险,建修建拦渣坝和截排水沟,并在运营期保证排水沟畅通,减少洪水对废石堆的冲刷,确保挡渣坝的质量,提高抗洪能力,防止垮坝风险的发生。针对废水事故排放风险,尽可能地避免污废水处理系统非正常运行。风险减缓措施有:①作好对井下探放水工作,先探后掘,有疑必探;备好相应的排水设施等应急技术措施。②确保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③井下水仓容积4545m3,能容纳事故条件下16h正常涌水量(4256m3),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能容纳6~8h正常涌水量暂蓄要求。④****处理站检修时废水不外排,****处理站调节池容积1200m3,****处理站检修4h的暂蓄要求。⑤为避免主工业场地生活污、废水事故排放,****处理站已设置容积20m3的调节池,以满足事故条件下24h正常生活污水量暂存要求。 针对除尘器粉尘事故排放风险,采取加强设备维护,发生事故时立即停产检修。针对工业场地洪水风险,业主必须确保河道治理工程质量,同时修建各工业场地场外截排水沟,加强防洪物资储备和防洪应急演练,确保洪灾不对各工业场地造成影响。 针对危废暂存间油类物质泄漏风险,项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机油分别装入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的要求,对地面及裙脚采取防渗措施,并应满足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针对炸药库发生火灾爆炸风险,火灾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力和工具,尽快解救被困人员,同时部署灭火力量救火。情况危急时,由当值班长迅速组织逃生,警戒疏散组设置警戒岗哨,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并派专人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同时迅速疏通安全通道,以保证救援车辆迅速到达事故现场。 环境监测设备:矿井污废水总排口安装全自动在线监测仪,购置岩移观测系统等;在线监测仪的监测项目:pH、COD、SS、氨氮、总磷、流量共6项。 环境管理:1.环境管理机构人员落实,职责明确;2.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绿化:工业场地及道路绿化,工业场地、各个场地地面硬化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农用地补偿措施;完成各场地地面硬化和绿化工程。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调查区域内尚未发现有地表沉陷情况发生。①本项目在初步设计时就已做好了防沉陷措施设计(按规范设保护矿柱),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设计方案,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监控和防治,减轻或避免因地表沉陷造成的生态破坏。②项目2010年8月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厅以文号“黔国土资耕保函〔2010〕636号”备案;后期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方案。 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际采用“调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污泥压滤”工艺处理(处理规模24000m3/d)后,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总磷达到**省洋水河流域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0.3mg/L要求),部分经消毒回用于矿山生产,剩余进入排放水池后再经排水沟排入两岔河;生活污水:在主井场地****处理站,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2/O工艺),处理规模18m3/d,工业场地污、****处理站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进入排放水池后经排水沟排入两岔河。废石场淋溶水及工业场地淋滤水:废石场淋溶水通过修建废石场坝下淋溶水池(容积100m3)进行收集后,再通过管道(长400m、De100PVC****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主井场地淋滤水的污染物主要是SS,场地通过采取硬化措施,并设置淋滤水收集边沟和淋滤水池(容积30m3)收集淋滤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大气污染防止措施:主井场地粉尘:原矿堆场仅设置进出口,其余部分均封闭,并设置喷雾防尘洒水装置,未设置破碎机、振动筛,故未设置配套集气罩和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措施,无粉仓。废石场扬尘:实际未设置洒水防尘设施。矿山通风废气:在采矿过程中采取井下防尘洒水措施。矿石运输扬尘:加强公路建设和维护,随时修整填补破损的部分路段,保持平整良好的运输路面,运矿汽车不超载,矿石压平加盖蓬布,车厢经常检查维修,严实不泄漏。固体废物:采掘废石:已全部回填于采空区,目前无废石堆存,产生废石于厂区内车间暂存后外售相关单位。拣选废石:运至车间内废石堆场堆存;生活垃圾、污泥:由当地环卫定期清运处置;****回收站;实际无筛分破碎车间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控制:①新增设备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向设备供应商提出限制噪声的要求,距设备表面1m处的声压级不超过85dB(A)。 ②对通风机、空压机设消声器。 ③各工业场地内高噪声建构筑物周围加强绿化,选用枝叶茂密的常绿乔木、灌木、高矮搭配,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备尽量交叉进行作业,通风机及水泵夜间不工作,避免集中作业对声环境的影响。 ⑤对无法采取降噪措施的作业场所,操作工人设置个人防护措施。 环境风险:针对废石场跨塌风险,建修建拦渣坝和截排水沟,并在运营期保证排水沟畅通,减少洪水对废石堆的冲刷,确保挡渣坝的质量,提高抗洪能力,防止垮坝风险的发生 针对废水事故排放风险,尽可能地避免污废水处理系统非正常运行。风险减缓措施有:①作好对井下探放水工作,先探后掘,有疑必探;备好相应的排水设施等应急技术措施。②确保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③井下水仓容积4545m3,能容纳事故条件下16h正常涌水量(4256m3),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能容纳6~8h正常涌水量暂蓄要求。④****处理站检修时废水不外排,****处理站调节池容积1200m3,****处理站检修4h的暂蓄要求。⑤为避免主工业场地生活污、废水事故排放,****处理站已设置容积20m3的调节池,以满足事故条件下24h正常生活污水量暂存要求 实际无除尘器,已在各工业场地修建截排水沟 项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机油分别装入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对地面及裙脚采取防渗措施,并满足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协议见附件6) 针对炸药库发生火灾爆炸风险,火灾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力和工具,尽快解救被困人员,同时部署灭火力量救火。情况危急时,由当值班长迅速组织逃生,警戒疏散组设置警戒岗哨,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并派专人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同时迅速疏通安全通道,以保证救援车辆迅速到达事故现场。 环境监测设备:矿井污废水总排口已安装全自动在线监测仪,包括在线监测仪的监测项目:pH、COD、SS、氨氮、总磷、流量共6项。未购置岩移观测系统。 环境管理:配备环境管理机构人员;已完善污水进出水口规范化设置,****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绿化:工业场地及道路绿化,工业场地、各个场地地面硬化处理。 |
| 1、由于实际无破碎筛分工序,故未设置配套集气罩和脉冲布袋除尘器;2、实际无矿粉产生,故未设置矿粉仓及配套喷雾洒水防尘;3、分拣产生的废石实际不再运至废石场堆存,由于废石场内废石均用于采空区回填,目前已无废石堆放,且废石场不再使用,产生废石于厂区内车间暂存后外售相关单位,故未设置洒水防尘设施;4、根据现场踏调查,未发现有地表沉陷情况发生,但后续应按照环评要求在蒿芝坝村寨等处及时设置地表岩移观测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4.345 | 0 | 0 | 0 | 4.345 | 4.345 | |
| 0 | 0.072 | 0 | 0 | 0 | 0.072 | 0.07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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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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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总磷达到**省洋水河流域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0.3mg/L要求) | ****处理站:实际采用“调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污泥压滤”工艺处理(处理规模24000m3/d) | 正常运行 | |
| 2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建设1****处理站,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2/O工艺),处理规模18m3/d | 正常运行 |
| 1 | 喷雾防尘洒水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原矿堆场车间内设置1套喷雾防尘洒水装置 | 正常运行 |
| 1 | 施工期: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重视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在施工各个时段内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加强绿化,将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小程度。运营期:采取地表沉陷防治、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等综合措施,加强施工及运营管理,尽量控制矿山开发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贯彻“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保护、恢复、建设等措施,把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协调。②地表沉陷:严格按设计留设保护矿柱,并在运营期逐渐加大废石回填量,控制地表下沉,以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在蒿芝坝村寨等处设置地表岩移观测点,随时观察其动态,在取得可靠翔实数据资料的基础上,以总结出本区岩移规律,从而指导生产。 应密切注视**范围内不稳山体的动态,严禁在其下侧**房屋,力阻农民在其下方土地上耕作,以免在山体崩塌或移滑时造成对建筑物及人员的伤害。 因采动地表出现较大裂缝甚至塌陷坑时,应及时进行填平、夯实。 | 施工期:采取农用地补偿措施;完成各场地地面硬化和绿化工程。运营期: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调查区域内尚未发现有地表沉陷情况发生。①本项目在初步设计时就已做好了防沉陷措施设计(按规范设保护矿柱),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设计方案,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监控和防治,减轻或避免因地表沉陷造成的生态破坏。②项目2010年8月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厅以文号“黔国土资耕保函〔2010〕636号”备案;后期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方案。 |
| 1 | 调节池(1200m3) | 调节池(1200m3) | |
| 2 |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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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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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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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原788主平硐场地进行复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对原788主平硐场地进行复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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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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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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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