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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676998J | 建设单位法人:杨文娟 |
| 李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口东街道东庄子村村北侧 |
| ********处理中心 (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6-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口东镇**东**侧,**市****处理场西侧 |
| 经度:39.****1605 纬度: 117.****4224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16 |
| 津宝审批许可〔2021〕2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16.42 |
| 9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676998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协会 |
| 511********714150M | 验收监测单位:**三方****公司 |
| ****0104MA05KKJ307 | 竣工时间:2022-08-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网站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条厨余垃圾处理线和1条餐饮垃圾处理线,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厨余垃圾100t/d、餐饮垃圾50t/d | 实际建设情况:**1条厨余垃圾处理线和1条餐饮垃圾处理线,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厨余垃圾100t/d、餐饮垃圾50t/d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厨余垃圾经过破袋、筛分、磁选去除杂质后进入餐饮垃圾进料斗,与餐饮 垃圾一起经过破碎、压榨、筛分、加热、三相分离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厨余垃圾经过破袋、筛分后进入餐饮垃圾进料斗,与餐饮垃圾一起经过破碎、压榨、筛分、加热、三相分离处理。 |
| 本项目厨余垃圾生产工艺有变化,环评中厨余垃圾经筛分处理后,采用磁选机将废金属杂质分选出,避免设备损伤筛,磁选后的厨余垃圾送往餐饮垃圾进料斗,与餐饮垃圾混合。实际建设无磁选机,厨余垃圾处理线的垃圾中基本不含金属,无磁选环节不会对整体处理线产生影响。本项目未新增生产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报告书,项目产生废气的主要环节为原料预处理环节和污水处理环节产生的恶臭气体,综合处理车间、污水处理间为封闭结构,并采用微负压抽风收集系统。收集后采用“碱性洗涤+酸性洗涤+除雾+UV光催化氧化”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系统采用“二级气浮+絮凝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100m3/d,处理****发电厂区渗滤液处理系统进水水质标准后,经泵由专用管道输送至焚烧厂区渗滤液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处****发电厂区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及灰渣冷却,不外排。 3、采用基础减振、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营运期在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 4、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分拣杂质、废渣、有机固渣、污泥送垃圾焚烧厂区焚烧处置;金属杂质、****回收部门综合利用;油脂暂存于油脂储罐内,****工厂;生****发电厂区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沾染废物、废UV灯管、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树脂,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项目产生废气的主要环节为原料预处理环节,综合处理车间为封闭结构,并采用微负压抽风收集系统。收集后采用“碱性洗涤+酸性洗涤+除雾+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在除臭系统非正常工况设置活性炭吸附作为应急处置措施,以备局部故障工况下仍能够达标排放。 2、本项目未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实际建设污水收集池。运营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收集至污水收集池后经泵由专用管道输送至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垃圾坑,依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企业日常检测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标准后,****电厂区循环冷却水系统及灰渣冷却,不外排。 3、已落实。采用基础减振、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营运期在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 4、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分拣杂质、废渣、有机固渣送垃圾焚烧厂区焚烧处置;油脂暂存于油脂储罐内,****工厂;生****发电厂区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沾染废物、废UV灯管、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树脂,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合佳威****公司进行处置。 |
| 本项目未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水处理间,实际建设为污水收集池。厂区内初期雨水经过专用管道排至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收集至污水收集池,经泵由专用管道****发电厂区的垃圾坑,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标准后,****电厂区循环冷却水系统及灰渣冷却,不外排。不涉及排放污染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环境局备案。 6、做好安全风险辨识,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应急工作。 7、要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监测。 8、****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规定,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5、已落实。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2023年更新****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120115-2023-166-M。 6、已落实。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了环境风险应急工作,编制了应急预案。 7、已落实。本公司设有安环部,配备了监测仪器,并设置专职环保人员负责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理。 8、已落实。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筒设置有监测采样点位、监测平台以及建设了通往平台的通道、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固废暂存场所设置有环保图形标志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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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除臭系统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1套“碱性洗涤+酸性洗涤+除雾+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除臭系统,设计处理风量为80000m3/h,处理后的废气通1根高15m排气筒(P1)排放 | 经2024年4月28日-29日两个周期的监测,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047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3.1×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54(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 |
| 由于本项目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存在依托关系,本评价要求,待**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稳定运行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本项目方能投入使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存在依托关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已于2022年4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运行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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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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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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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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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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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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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