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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
| 1 | ****0221MA6JD14T1C | **** | 总价 | 人民币****838.79元 |
| 工程项目 | **区刺梨加工生产线污水配套建设项目 |
| 招标人 | **** |
| 代理机构 |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15:00时 |
| 开标地点 | ****(会议室)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工期:180日历天 投标报价:****838.79元 项目负责人:肖华翔 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建造师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瑞达****公司 工期:180日历天 投标报价:****641.46元 项目负责人:李海浪 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建造师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工期:180日历天 投标报价:****620.92元 项目负责人:顾光勇 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建造师 |
| 公示期 | 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09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